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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高鳳退場衍生6大缺失

【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高鳳數位內容學院今年2月宣布停辦,成為國內第一所退場的大學。高教工會表示,教育部在高鳳退場的案例上,至少有6大瑕疵缺失,希望教育部檢討大學退場機制,並協助處理教職員遭欠薪問題和工作轉任介聘。

高鳳教職員代表與高教工會23日召開記者會提到,教育部與高鳳校方停辦過程中種種的錯誤作為,完全是個錯誤示範,不僅無法處理高教的真正危機,反而製造出更多的社會問題。

高教工會指出,教育部高鳳「輔導小組」,輔導4年卻任其自生自滅;沒有「停招」,就突然「停辦」,逼師生流離失所;忽視政府「聲請解散董事會」職責,瀆職不作為; 承諾學生轉學安置、學分承認措施,大量跳票,尤其法定輔導介聘教職員職責,竟只是幫忙轉寄資料;放任校方積欠教職員4,500萬元薪資,且拒絕代位求償等6大缺失。

教育部技職司長李彥儀回應,高鳳退場472位學生,已全數轉學完成,除了教育部安排好的安置學校,還有個別學生轉到外縣市。至於要求安置學校採認高鳳的學分,因部分基於專業需求、核心課程差異,有些人需要再補修學分,但不額外收取學分費。

對於教師的安置,李彥儀表示,高鳳傳出財務危機、減薪狀況後,教師便陸續流失,今年1月剩26位專任教師、2月時剩19位。教育部有出面和接收高鳳學生的安置學校討論,希望有師資需求時,優先聘用原高鳳教師,初步統計,從102年1月到現在,各校已聘用11位專任、18位(可能重疊)原高鳳教師。

至於要求教育部「代位求償」部分,李彥儀表示,目前沒有法源依據,但會緊盯高鳳學校法人的財務收支狀況,只要有資金進入,就要優先償還教師薪資。3年內法人無法完成轉型,就必須解散,財產清算後也得先償還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