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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港媒撰稿 陸記者遭解僱

【記者許蒔/綜合報導】中國大陸知名媒體人宋志標,因向香港媒體供稿而「觸犯」了中共當局本月初頒布的有關規定,於上週五被迫離職,成為廣電新規懲處的第一位記者。有分析指出,中共當局想借宋志標事件「殺一儆百」,進一步限制言論自由。也有人認為,此規定宛如退回到「文化大革命」。

據希望之聲廣播電台引述自由亞洲電台報導,宋志標是《南方都市報》子刊《中國財富》雜誌的記者,今年初開始為香港《東方日報》旗下的東網大陸評論版撰寫專欄。然而,在上週五,宋志標因「觸犯」了中共政府廣電總局下發的「禁止新聞從業人員為外媒撰稿」的新規而被其雜誌社解僱。

據東網週三報導,對於被迫離職一事,宋志標表示早有心理準備。宋志標在東網上發表的數十篇文章,都涉及對異見人士和人權律師被拘、「六四」、香港政改等相關的評論。

記者曾多次嘗試聯絡宋志標,但未能成功。在記者向《中國財富》查詢宋志標是否還在工作時,一位員工表示,能查到這個人,但不能答覆是否宋還在工作。

分析人士表示,中共當局所謂的新政,其實是倒退回文革時代,因為只有在毛澤東「文化大革命」期間,在「無產階級專政」的高壓下,記者才不敢擅自對外供稿,事件也引發網民聲援宋志標。

對於宋志標被解僱事件,香港記者協會主席岑倚蘭表示,此次事件顯示中共當局進一步箝制言論自由,借宋志標事件「殺一儆百」;香港人士也表示這是剝奪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