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焦點

323流血衝突 江揆列殺人罪被告傳喚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太陽花學運期間,行政院長江宜樺下令強制驅離占領行政院學生,導致數十名民眾遭警方打到頭破血流,遭受暴力驅離的學生、民眾在集體向法院自訴,台北地院決定在今(30)日下午2點半,依涉殺人未遂等罪,傳喚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中正一分局分局長方仰寧、台北市警局局長黃昇勇等到庭說明。

對於地院首度以「殺人罪」被告身分傳喚江宜樺等人到庭,資深律師陳宏彬表示,由於這是第2次開調查庭,進行證據篩選及調查程序,所以依法江宜樺等人須親自到庭,以釐清驅離行動的決策及執法過程;但由於該案是「自訴」案件,因此他研判,駁回的機會其實很大。

民眾的委任律師尤伯祥則表示,針對323當天警方血腥鎮壓一事,江宜樺為了平息輿論壓力,竟召開國際記者會,否認警方暴力驅離抗爭學生及民眾,甚至還說「警察只是拍拍民眾肩膀而已」,他們希望江宜樺能親自出庭說明案情。

對此,島國前進發起人陳為廷表示,無論司法審判結果為何,江宜樺作為最高的行政首長,卻放任大規模的暴力衝突發生,且至今也沒有任何究責行動,光這件事情,江宜樺就該負政治責任下台了。陳為廷表示,將動員群眾,到法院外聲援自訴狀告江揆的夥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