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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波拉病毒Q&A

伊波拉病毒Q&A

伊波拉病毒。(AFP)
伊波拉病毒。(AFP)

Q1:什麼是伊波拉病毒出血熱?

A:人及靈長類的一種嚴重致命疾病。

首度出現於1976年,爆發於剛果民主共和國及蘇丹偏遠地區。

起源未知,但據研究,病毒天然宿主可能是果蝠。

Q2:人類如何感染?

A:透過接觸血液、分泌物、器官或其他體液而感染。只要病人血液或分泌物有伊波拉病毒,病人就仍具有傳染力。

Q3:哪些族群有風險?

A:醫護人員、家人或其他親密接觸者、葬禮儀式中直接接觸屍體者、雨林中直接接觸死亡動物的獵人等。

Q4:疾病的症狀?

A:初期出現高燒、嚴重倦怠、肌肉痛、頭痛與咽喉痛等;接著出現嘔吐、腹瀉、皮膚斑點狀丘疹與出血現象;重症者常伴有肝臟受損、腎衰竭、中樞神經損傷、休克併發多重器官衰竭。

實驗室檢驗則發現白血球、血小板降低與肝功能上升。潛伏期為2~21天,出現症狀即具傳染力。

Q5:何時應該就醫?

A:曾去過伊波拉病毒出血熱流行地區,或是曾經接觸疑似或確定病例,並且已經開始出現症狀者,就應立即就醫。

醫療人員發現疑似病例應立即通報,並採取適當感染控制措施。

Q6:相關資訊查詢管道

疾病管制署網址:www.cdc.gov.tw

防疫專線:1922(通報、查詢)

Q7:如何治療?

A:病患應接受支持性治療,包括:保持病患的體液和電解質平衡、監測含氧狀態及血壓、輸血以補充其流失之血液及凝血因子,以及治療其他併發性之感染。目前尚無特定抗病毒治療方法。

 Q8:如何預防?

A:目前尚無有效疫苗可供預防接種。

一、在流行地區,避免接觸或食用果蝠、猿猴等野生動物。如需接觸動物則應戴手套及穿著合適衣物。食用動物製品(血液或肉)前應煮熟。
二、避免直接接觸被感染者之血液、分泌物、器官、精液或可能被汙染的環境。
三、醫護人員需提高警覺並配戴標準防護配備,實施感染控制措施,包括洗手、呼吸道衛生、避免體液噴濺等,避免直接接觸病患之血液及體液。

Q9:實驗室如何診斷?

包括病原體分離與鑑定、聚合酶連鎖反應(PCR)、抗體檢測等。

可以臨床檢體、臨床檢體分子生物學核酸、血清學抗體IgG 及(或)IgM以及組織切片免疫化學染色(IHC)檢測是否陽性。

Q10:若計畫前往疫情發生國家?

A:應提高警覺並注意個人衛生及手部清潔,避免接觸野生動物、屍體或食用生肉,也應避免接觸疑似感染者或其屍體。返國若有不適應主動告知並配合接受檢疫措施,同時迅速就醫診治。

資料來源:疾管署      記者許蒔/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