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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281決議案 要求中共停止強摘器官

281號決議案發起人、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前主席羅斯-雷婷恩(Ileana Ros-Lehtinen)(記者王玉/攝影)
281號決議案發起人、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前主席羅斯-雷婷恩(Ileana Ros-Lehtinen)(記者王玉/攝影)

【記者王玉/華盛頓DC報導】 由199名美國國會議員共同簽署的281號決議案,30日在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完成最後審議。這項決議案於2013年6月27日發起,最初發起人為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前主席羅斯雷提能 (Ileana Ros-Lehtinen)和前紐澤西州眾議員安德魯斯(Robert Andrews)。

決議案明確提出: 「要求中共政府馬上停止從所有的囚犯、特別是從法輪功良心犯和其他宗教信仰及少數族裔人士身上強摘器官;要求美國國務院對中國的器官移植執業(系統)進行全面和透明的調查;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其發起的已持續15年的對法輪功精神修煉的迫害,立即釋放所有法輪功修煉者和其他良心犯。」

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艾斯(Ed Royce) 在審議結束後表示,希望這項議案能達到至少兩個目的:「一個是要求中共停止活摘器官,另一個目的是要讓美國等待器官移植的病患了解來自中國的器官,很大可能是從監獄裡面強摘來的。」

美國聯邦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艾德‧羅伊斯(Ed Royce)(記者王玉/攝影)
美國聯邦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艾德‧羅伊斯(Ed Royce)(記者王玉/攝影)

羅斯雷提能說:「我們希望9月能通過281號決議案,法輪功學員是個非常和平的群體,卻因信仰遭受迫害,甚至被以極其殘忍的方式強摘器官。」

美國眾議院人權委員會主席史密斯也是281號決議案的共同簽署人之一,他引用一名中國警察證實:中國監獄把被關押者按照買方的需求肆意殺戮、 強摘器官並高價售出,而法輪功學員成為主要的器官來源。

活摘器官罪行曝光

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以來,已有上百萬法輪功學員因迫害失去生命,數萬法輪功學員的器官被活摘。

歐洲委員會部長理事會2014年7月9日立法禁止人體器官販賣,呼籲所有國家簽署公約,要求各國政府立法將非法摘除人體器官定為刑事犯罪。

2013 年12月12日,歐洲議會通過一項緊急議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活體摘除器官;並呼籲中共「立即釋放」包括法輪功學員在內的所有良心犯。

目前,包括聯合國、美國、澳洲、歐洲、以色列、加拿大、台灣等國家與地區,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全球有近150萬人聯署簽名,要求制止中共活摘器官。同時,全球法輪功學員以反人類罪、酷刑罪及群體滅絕罪,在30多個國家及地區起訴江澤民、羅幹、周永康、薄熙來等50多個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