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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物登錄 環團籲做好源頭管理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 《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12月11日即將上路,規定製造或輸入化學物質超過1千噸,才須提交危害評估、風險曝露評估等報告。綠色和平汙染防治專案主任賴倩如批評,台灣使用化學物質很多都低於1噸、10噸、或100噸,超過1千噸化學物質非常少。其他國家包括歐盟訂定10噸,甚至中國1噸就得提化學安全報告,台灣比其他國家放寬百倍、千倍,希望環保署認真研判可行性。

目前廠商向勞委會自主申報既有化學物質共7萬9千種,但列管毒物只有305種。根據綠色和平統計資料顯示,2012年台灣化學物質約98%超過10噸、2%低於10噸。賴倩如說,政府沒辦法掌握台灣到底使用多少化學物質,很多化學物質不在管控之內。

化學物質依現行規定1萬噸以上才要附危害評估、風險曝露評估等資訊,賴倩如表示,新法下修至1千噸,但不符實際需求,台灣到底有多少化學物質超過1千噸?化學物質制定管理方法,在源頭就應做好管理,「不要像食安風暴,後面再追,都追不完。」

另外,化學物質登錄也訂有期限,歐盟2008年開始執行REACH法案,預估到2018年5月31日完成所有化學物質登錄,韓國等國預計2020年完成登錄。台灣年底開始執行,但沒有終止時間點。

《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登錄辦法》環保署目前正在修訂中,環保署環管處副處長陳淑玲表示,一切比照歐盟規格辦理,修正內容可能比現行條文還嚴格,將訂出跟歐盟一樣的級距,也會與國際接軌,不會讓化學物質管理門戶大開。◇

化學物質標準登錄

級距 現制 新制 提交報告
1 1~100噸 1~10噸 物理化學、毒理及生態3項
2 100~1,000噸 10~100噸 物理化學、毒理及生態調查7項
3 1,000~10,000噸 100~1,000噸 物理化學、毒理9項、生態9項
4 10,000噸以上 1,000噸以上 物理化學、生態毒理、危害評估及風險曝露評估

記者徐翠玲/製表   資料來源:綠色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