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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生命 放生不是真的愛牠

許多人在生態公園裡放生,卻破壞了原有生態。圖為公園內告示牌。。(中央社)
許多人在生態公園裡放生,卻破壞了原有生態。圖為公園內告示牌。。(中央社)

文/記者蕭軒
台灣每年至少舉辦750次宗教放生活動,放生物種以魚及鳥類為主。但是,這些被繁殖來飼養的物種被大量放生,不僅造成生態影響,被放生的動物可能也無法適應環境而夭折。當草率的「放生」行為淪為「放死」,宗教團體成員應理解,真正的善意與對生命的愛,不是為私(想要放生)而是為他(替動物和環境著想)。

「規模性放生」屬於某些團體的附屬活動,固定向商家購買動物,並在特定節日放生。然而,更糟糕的是「專門性放生」,對環境和動物都會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有些宗教團體以放生為主要活動,經常大量購買動物進行「專門性放生」,供應商為了圖利,不擇手段地濫捕野鳥、海龜等野生動物,並飼養在倉庫中,再運送、販賣給野放團體,過程中常造成不少野生動物大量死亡。

無知的好意 反而殺生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表示,為放生而放生的做法,缺乏生態影響的認知,也不了解動物的特性。

「被放生的動物,離開原來的生長環境,時常因為適應不良而死亡;僥倖不死的,也可能造成放生地的環境改變或生態影響,危害當地原有物種。」

宗教團體放生的立意或許良善,朱增宏仍建議將放生改為「護生」,真正負起照顧動物一生的責任,不僅對生命尊重,也保護了環境,是另一種大愛的展現。

養寵物=照顧牠的一輩子

大自然有各種生物,食物鏈中每個角色都很重要。但是,因應宗教的放養需求,被販售、放生的動物可能屢屢被抓、被放。澎湖縣立馬公國中老師林美惠直言,宗教放養的行為應該被制止,如果不放生,就不會有人飼養或是捕捉,「(動物被反覆抓捕)反而是一種凌虐」。

除了團體大量放生,個人零星的放生行為也很常見。有些飼主出於好奇,喜歡飼養外來種動物,卻在寵物長大後,發現不好飼養而丟棄,例如:巴西龜、鱷龜、黃金鼠、牛蛙等。這些外來種寵物競爭能力強、存活率高、抗病力強、成長速度快,一旦被棄置在野外,將對生態產生嚴重的衝擊。

受到電影《海底總動員2:多莉去哪兒?》的影響,不少孩子吵著要養魚。林美惠表示,父母應教育孩子生態和環保的概念,讓孩子知道,這些魚是被繁殖來賣的,如果有一天不養了,放回原野也不會活命。

林美惠表示,如果飼養任何寵物,絕對不能因為不喜歡或嫌麻煩就棄養。她再次強調,父母對子女要灌輸正確的生命教育觀念,「既然要養寵物,就要照顧、陪伴牠到老死,這是對生命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