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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想結婚 可提前3日指定日期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過年馬上就要到來囉,針對可能有新人想在過年期間登記結婚,內政部8日提醒,民眾如有在過年期間辦理結婚登記的需求,可提早3個辦公日,於2月12日、13日及14日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指定」結婚登記日期。

內政部表示,結婚登記除當事人於結婚登記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外,也可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親自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指定」結婚登記日,戶政事務所再依指定日期,完成結婚登記。

內政部說,結婚登記日不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定的辦公日,如民眾於過年連假期間欲辦理結婚登記,請提前於前3個辦公日內,即今年2月12日、13日及14日向戶政事務所「指定」結婚登記日。

內政部提醒,由於過年連續假期期間是否受理預約結婚登記,是由各地方政府衡酌決定,民眾如有於過年連續假期期間辦理結婚登記需求,但無法提前3個辦公日內辦理,可先電話洽詢欲前往的地方政府或戶政事務所確認得否受理,以免往返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