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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拒用瘦肉精 推自主管理商店

宜蘭縣拒用瘦肉精,訂定自制條例,保障縣民健康,推肉品自主管理認證標章。(記者郭千華/攝影)
宜蘭縣拒用瘦肉精,訂定自制條例,保障縣民健康,推肉品自主管理認證標章。(記者郭千華/攝影)

【記者郭千華/基隆報導】宜蘭縣拒用瘦肉精,訂定自治條例,推商店張貼「拒用瘦肉精肉品自主管理標章」,代表具有公信力的標章,是對廣大的消費群眾更直接、重大之食品管理責任。業者申請檢驗肉品自主管理,獲核標章張貼的商家,才是提供消費者安心消費的食品。

宜蘭縣長林聰賢指出,4月中旬可提出申請,業者申請檢驗自主管理,不合格將處新台幣6萬至6百萬元之罰鍰。月底前將補足其他縣市輸入肉品檢驗,外縣市需出具產地標章及活體來源。

宜蘭縣衛生局長劉建廷表示,宜蘭縣有肉品攤位共250攤,肉品標章申請對象包含食品販賣業及餐飲業。宜蘭縣府提醒消費者,高度注意義務、認知獲核標章張貼的商家,才是安心消費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