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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萌樓屋主釋出善意 將與日日春合作

文萌樓位於台北市歸綏街,應為1924~1925年間建成的兩層樓建築,2006年被指定為市定古蹟。(Taiwankengo/Wikimedia Commons)
文萌樓位於台北市歸綏街,應為1924~1925年間建成的兩層樓建築,2006年被指定為市定古蹟。(Taiwankengo/Wikimedia Commons)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文萌樓文資爭議與爭訟出現大轉折。日日春協會6日表示,文萌樓屋主林麗萍委託建築師呂大吉規劃文萌樓修復再利用計畫,在呂大吉斡旋下,林麗萍釋出善意,願意與日日春合作,並承諾文萌樓將以合乎公益價值的方向經營,也不再上訴索討日日春賠償236萬。

文萌樓於2006年被指定為台北市定古蹟,日日春承租文萌樓,長年經營活化利用。2011年林麗萍以330萬買下文萌樓後,旋即提告、迫遷日日春,文萌樓因此陷入長達近7年的文資爭議與爭訟。日日春敗訴後,於2017年10月20日被強制遷出文萌樓。

日日春表示,林麗萍除了未能如期在2017年11月提交古蹟維護計畫給台北市文化局,對文化局開出1,500萬脫手文萌樓,也因價碼高出估價師所估四倍而破局。林麗萍2017年底委託呂大吉規劃文萌樓修復再利用計畫,之後即提出法院公證的承諾書給文化局,允諾將來會全額負擔1,000多萬的古蹟修復費用。

林麗萍於2018年3月底提交修復再利用計畫,但5月卻被文資委員要求,「文萌樓應維持反廢娼運動基地價值,才符合當初指定為古蹟理由,否則無法通過審查」。

日日春協會說,呂大吉聯繫日日春,表達古蹟修復並不是太困難,重要的是活化再利用部分,需要能夠彰顯文萌樓作為古蹟的價值與意義,不希望對公娼運動、古蹟經營努力21年的日日春缺席。經由呂大吉協助進行磋商,雙方願意以公益經營為前提合作,讓古蹟的公共性最大化,合作細節還需進一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