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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勞動權 教師盼組企業工會

【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教師到目前為止,因受限〈工會法〉,還是不得組織企業工會,各級教師工會對長期以來,不斷遭打壓和管制感到不滿,認為教師勞動權,理應與勞工一樣受到同等保障;希望政府修法,取消相關法律限制。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30日召開「人權報告書沒有說的祕密」記者會,直指政府雖通過兩公約、解除教師工會禁令,但仍限制教師不得組企業工會,權利不僅受損,也經常被打壓。

對於台灣教師勞動權現況,國際教育組織祕書長范魯文(Fred van Leeuwen)表示,看到台灣將教師和學生權益當作衝突的狀況感到很驚訝,因為世界上進步的國家,都有強大的教師工會,台灣不該歧視和恐懼教師組織工會,反而應該歡迎教師組工會,使其成為教育夥伴,一起為教育努力。

全教總提出,若政府短期之內,無法達成開放教師組企業工會,至少應比照一般企業工會,保障會務人員的會務公假時數,以保障工會合理運作;也希望政府修正〈團體協約法〉和〈勞資爭議處理法〉,解除教師工會團體協約需經主管機關核可、禁止教師工會罷工等不當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