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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金調高1千6至2千

【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勞動部每年在學校開學時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108學年度第1學期(即從今年9月)起,提高失業勞工子女就讀公、私立大專校院就學補助金額,私立大專每學期補助從2萬2千元提高至2萬4千元、公立大專每學期補助自1萬2千元提高至1萬3千6百元。

勞動部表示,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針對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就讀高中職及大專校院子女,提供就學補助,考量到就讀大專校院所需費用較高,為減輕失業勞工經濟壓力,使其能儘速就職。

另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者(例: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表示,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資格須符合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至受理申請起始日仍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其與配偶107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且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其子女就讀於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正式學籍者,都能申請。

但失業勞工之子女若就讀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已免學費者,則不得再申請本就學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