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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歐協商個資法認定 國發會:須修個資法

【記者莊麗存/綜合報導】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表示,明(27)國發會將與歐盟進行第三次GDPR適足性認定的技術性協商,目前相關進度已完成3/4,聚焦個資獨立專責機關以及跨境傳輸,《個資法》修法雖然工程浩大,但已勢在必行。

陳美伶表示,歐盟希望台灣成立個人資料保護的獨立專責機關,必須獨立、專責;這部分國發會已與行政院人事總處溝通,明日與歐盟洽談並釐清要件後,會再向行政院陳報相關事宜。

陳美伶強調,個資隱私保護非常重要,但是資料的合理利用,才是數位經濟時代所要求的,未來透過技術將資料「去識別化」,與個人資料切割,讓資料做更大利用,不能因為過於保護個資,而妨害到產業的發展,相信可以透過技術找到解方。

另外,陳美伶說,在5G即將大放異彩的時代,資料是國家策略戰略新的重要資產,如同新時代的能源,也就是說,資料的重要性與過去有很大的差異,政府必須考量在巨量資料流通過程中,如何兼顧人權尊嚴,取得經濟發展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