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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實施最嚴食安法 分析:別有用心

【記者王倩/報導】號稱中國大陸「史上最嚴」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本月1日正式啟動。該條例首次確立「雙罰制」,即不僅處罰違法企業,也將對違法的個人處以罰款。有分析指出,中共頒布新食安法的主要動機,是為填補財政虧空,新條例很可能根本無法解決食安問題。

據陸媒報導,為解決食品安全問題,官方重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並於12月起正式實施。由於新條例將落實4個「最嚴」要求,即「最嚴厲處罰」、「最嚴肅問責」、「最嚴格監管」和「最嚴謹標準」,所以也被稱為是「史上最嚴的食品安全管理法規」。

中國問題評論員藍述5日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分析說,中共在當前國內經濟全面下滑的時間點,頒布上述最嚴食安法條例,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動機,是為了填補政府財政虧空,而大陸私營企業再次淪為被打擊目標。

新條例中也首次確立了「雙罰制」,即從12月起,除了對違法企業進行處罰外,也將處罰相關個人,如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若有違規者,將可最高處以其在該企業一年度所得收入的10倍罰款。但官方報導中並未提及相關司法懲治的跟進內容。

三聚氰胺毒奶受害者集體維權聯盟「結石寶寶之家」的發起人趙連海也認為,如果沒有健全的法治作為基礎,中共的一切措施都形同虛設。

2008年9月,趙連海兒子趙鵬瑞因飲用含有過量「三聚氰胺」的毒奶粉,被發現左腎有2毫米結石。趙連海帶頭發起維權,號召孩子因奶粉三聚氰胺事件而患結石的家長們,聯合起來進行合法維權訴訟;隨後被當局以「尋釁滋事」判監2年半。10多年來,趙連海一直處於「被維穩」狀態,無法自由地與外界接觸、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