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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再生能源躉購費率 僅陸域小型風電上調

【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經濟部能源局108年12月31日公告「109年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相關費率將自109年1月1日適用。公告資料與預告草案主要差異,在於1~30kW陸域小型風電躉購費率小幅調升至每度7.7998元,其餘各類再生能源皆與草案相同。

能源局指出,生質能、廢棄物及小水力發電躉購費率,皆較108年度調漲1%~4%不等;地熱發電維持108年度水準;太陽光電為鼓勵家戶屋頂設置,1~20kW級距之降幅為各級距最小;陸域大型風電及離岸風電,反映技術進步及兼顧國際發展趨勢進行審定調整,其中離岸風電躉購費率由今年每度5.516元調降至5.0946元,降幅高達7.6%。

能源局表示,針對預告期間及聽證會各界提供之意見及資料,109年度躉購費率審定作業,經108年12月25日審定會第3次會議決議,納入可佐證的運維費用資訊後,調整陸域小型風電1~30kW級距躉購費率,由預告每度7.7916元調升0.0082元至每度7.7998元。

其餘意見,如台東地區是否納入太陽光電區域加成獎勵範圍、大型太陽光電完工費率適用寬限期是否延長、陸域大型風電及離岸風電費率調整之合理性等議題,審定會逐一討論,並決議持續蒐集各項成本佐證資料,納入110年度審定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