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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滲透法》下一步?賴中強:制定《反經濟滲透法》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律師表示,中共滲透無孔不入,並且「利用民主自由攻擊民主自由體制」讓問題變得複雜難解。資料照。(記者陳柏州/攝影)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律師表示,中共滲透無孔不入,並且「利用民主自由攻擊民主自由體制」讓問題變得複雜難解。資料照。(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李怡欣/台北報導】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律師表示,中共滲透無孔不入,並且「利用民主自由攻擊民主自由體制」讓問題變得複雜難解;其中經濟滲透又可分為「依賴型」與「攻擊型」,立法院上屆通過《反滲透法》不能解決經濟滲透問題,建議政府應制定《反經濟滲透法》來保障國人投資權益與國家安全。

過去,西方世界希望中國加入WTO融入世界體系後會改變,沒想到,中共不但沒變,反而「利用自由攻擊自由民主體制」。回到台灣來說,中共不放棄對台動武與統一,立院上會期通過《反滲透法》僅針對政治滲透,但是中共統戰與滲透方方面面,其中,經濟滲透又可分為「依賴型」與「攻擊型」。

賴中強說明,「依賴型」經濟滲透,是指「西進」加上為五斗米折腰。「西進」包括資本、貨物與人員三類。第一類:台商「資本西進」喊出支持「反分裂國家法」、「一個中國」,在中國做生意須看中共臉色,等於一把刀架在台商脖子上。第二種「貨物西進」,例如過去虱目魚契作地毯式政治收買,現在則有「惠台26條」政策,對岸茶葉協會制訂「台灣茶輸中國標準」成立第三方認證,通過的台灣茶才可快速通關,「第三方認證機制淪為中國政治審查工具」;第三種是「人力西進」,如演藝人員與工程師等,被迫說我是中國人。

經濟與人權難題 憲法如何回應?

賴中強表示,我國憲法強調維護基本人權,但現在對台灣人權最大侵害是來自另一個國家,甚至另一個國家所支持的財團,逼迫每一個人必須為一口飯折腰,建議,台資赴陸,投審會可制定「副款」,要求投資者不得應中共政府要求發表政治性言論,「這樣算限制言論基本人權嗎?還是這才是維護基本人權?」當台灣人與中國當地的商務契約被牽涉入政治問題時,政府是否允許國家制定法律讓國家介入?值得深思。

此外,中共的「攻擊型滲透」,包括透過中資來台,取得壟斷式樞紐地位,如個資、大數據、國家機密、高端技術、娛樂影響力以及學術專業權力位置,這樣的現象國家如何處理?基於以上盤點,賴中強表示,他主張國家應制定「反經濟滲透法」來保障國人投資權益與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