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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警局科技辦案 數位證物助破227刑案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善用科學方法,成立數位證物實驗室及科技犯罪偵查隊,去年共協助偵破227件刑案。(屏東縣政府提供)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善用科學方法,成立數位證物實驗室及科技犯罪偵查隊,去年共協助偵破227件刑案。(屏東縣政府提供)

【記者簡惠敏/屏東報導】在網路資訊爆炸時代,每分每秒都有大量訊息快速進出,歹徒聯繫方式也以網路及通訊軟體為主,對治安實為一大挑戰。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善用科學方法,成立數位證物實驗室及科技犯罪偵查隊,去年共協助偵破227件刑案。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善用科學方法,成立數位證物實驗室及科技犯罪偵查隊,去年共協助偵破227件刑案。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善用科學方法,成立數位證物實驗室及科技犯罪偵查隊,去年共協助偵破227件刑案。(屏東縣政府提供)

屏東縣長潘孟安表示,現今刑案偵辦講求科學證據,網路時代所衍生的網路駭客、詐欺、恐嚇、勒索等犯罪,更需要具備電腦資訊、網路偵查技巧的專業人才。警察局成立數位證物實驗室及科技犯罪偵查隊,透過橫向連結、整合,對於新興犯罪模式的查緝發揮最大成效,全面提升屏東縣員警科技犯罪偵防能力。

潘孟安強調,目前屏東無新冠肺炎確診個案,大家努力拚防疫,最不需要謠言。為避免不實假訊息散布,打擊民眾對政府防疫信心,已請警察局隨時密切注意。散播有關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最高可罰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萬以下罰金,請勿以身試法,更不要製造恐慌。

屏縣警察局表示,早期科技不發達,辦案多仰賴傳統線索或過濾清查嫌犯的人際關係;過去犯罪集團多會在關鍵環節設置斷點,例如走私毒品案,多只能偵辦到船長、船員及查扣毒品,想要繼續追查毒品來源、貨主身分,往往曠日廢時;如今透過運用科技偵查技術,再依大數據分析概況,偵辦科技犯罪可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