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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權者對陪審一知半解 學者:恐無能力做好司改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陪審參審一併試行推動大聯盟」為抗議立法院將於臨時會草率處理有關國民參審的司法改革制度,於立院大門前靜坐至10日止已達12天,持續針對司法院反對陪審制的理由召開記者會反駁澄清;台北商業大學企管系兼任副教授李禮仲也到場說明支持陪審的五大理由。

李禮仲強調,完整的司法改革不能由對英美法一知半解的人草率進行,否則就無法達成榮耀司法、提升司法信任度的目標。他舉例,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日前擔心,若陪審員有1票反對就不能將《反滲透法》的被告入罪,足見當權者未能理解陪審制度的嚴整規定,因此並不是有能力做好司法改革的人。

李禮仲指出,支持陪審制的理由是可以讓臺灣司法達到民主、友善、經濟強國、榮耀等的五大優點。他說明,參審制由3名職業法官與6名國民法官組成,實質上仍然是由職業法官指導、是假改革;而陪審制僅有1名職業法官,且只能作程序的引導,由9名陪審員獨立進行證據的評議,如此才是真正以人民為主的司法。

其次,如同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所說,司法院墨守判決書冗長的論證,卻忽略人民根本看不懂、法官專注於撰寫判決書導致聽審時不認真的情況;陪審制簡化判決書、把重點拉回審理程序的評議,才是人民在乎的司法改革重點。李禮仲強調,法院不是法官、政黨的法院,而是人民的法院;白話與簡化、法官權威退縮的陪審制才能創造友善的司法。

而對於司法院認為陪審制會耗費司法資源,李禮仲認為,陪審制在審理前就有準備程序、證據開示、陪審團選任,美國《聯邦憲法》也規定8個月內就要審結,而實際上審理更只有短短2至3天,反而可以降低當事人的時間成本。他也指出,英國、美國、加拿大等民主強國都採取陪審制,臺灣應揚棄威權司法,向世界民主強國的司法體制看齊。

最後,李禮仲認為,相較於臺灣時常因恐龍法官、政治法官等狀況導致司法威信低落,美國的法律制度之所以受人民信任,與其大陪審團制度有關。他解釋,檢察官起訴被告時會非常嚴謹,因為必須先說服大陪審團。而在審理階段,如果陪審團認為無罪,檢方就不得再上訴,也無須寫判決書;如陪審團認為有罪,當然就有判決書讓被告得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