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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秋季旅展 下架3家無旅保民宿券

台中市政府至現場成立「禮券健檢中心」。(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政府至現場成立「禮券健檢中心」。(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黃玉燕/臺中報導】「秋季2020台中國際旅展」11月13日至16日台中世界貿易中心舉辦。台中市政府至現場成立「禮券健檢中心」,經抽查發現2家民宿業者販售無履約保證的住宿券,消保官當場要求業者下架禁售;另1家民宿業者為吸引消費者,以「訂房單」銷售多間住宿套裝組,又標榜可無限期分次使用,但此類預購單沒有履約保證機制,日後若業者停歇業將難以索賠,呼籲消費者選購前要謹慎。

市府表示,開展2日抽查後,惟有2家民宿業者販售住宿券未提供履約保證,其中1家還記載「春節期間不得使用」。另發現有1家民宿業者以「訂房單」銷售6間或10間住宿套裝組,且標榜可無限期分次使用,業者宣稱只是提供代客訂房服務,並非販售禮券。消保官表示,此種銷售行為形式上雖似「個別預約訂房」,但該訂購單上記載圈存2次以上的可使用房間數,消費者預付款項後可憑訂購單上所記載之房間數,自行擇期、分次向業者請求提供住宿服務,使用性質上「類屬禮券」。

但所謂「訂房單」,業者卻無提供履約保證機制,消保官已要求業者改正訂房單內容,符合相關定型化契約規定後始可販售。上述違規業者均非台中市業者,而是其他直轄市、縣市來參展的業者,中市府將彙整違規事證,移請業者登記地之主管機關進一步查處。

法制局長李善植提醒消費者,在購買住宿券或餐券等禮券時,應先查認發行業者是否為合法業者;並注意禮券上是否記載自銷售日起至少1年以上的履約保證,業者於廣告單或口頭承諾的優惠應註記於票券上,付款後也要記得索取收據或發票,以確保自身權益。

若遇業者以「訂房單」販售住宿產品時,訂購單上應載明入住日期及取消訂房退費計算標準,並注意相關約款是否符合「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勿因業者宣稱低價促銷而自陷損失風險、得不償失。市府已製作禮券各家銀行履約保證簡易查詢QR-code( https://reurl.cc/j56Rb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