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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國女大生家屬要國賠 蘇揆:國人犯法會嚴懲

【記者李怡欣、袁世鋼/綜合報導】就讀臺南長榮大學的馬來西亞籍女大生10月被臺灣高雄一名男子梁育誌性侵擄殺,死者家屬要求臺灣政府國賠、對凶嫌處死刑,否則就以馬來西亞法律程序,引渡梁男到馬國受審。對此,行政院長蘇貞昌24日表示,國人在國內犯國法,一定依法嚴懲嚴辦。

馬國女學生在臺灣被害,總統蔡英文曾為此致歉。死者家屬代表律師2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蔡總統道歉信內容提到,「因為我們的疏忽,讓您們失去愛女」,且臺南警方有吃案嫌疑,案發後,急修路燈照明,足證臺灣當局在民事與刑事責任上無推諉理由,希望臺灣檢調審判以死刑為標準,是「全馬來西亞人民的期待」;被害者家屬指出,已透過臺灣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瑞成,在臺灣提出3項法律訴訟,否則將不惜一切代價提出引渡罪犯要求。

對此,蘇貞昌表示,依我國法制,國人在國內犯國法,一定依法嚴懲嚴辦,尊重法律規定。他說,非常能理解家屬心情,我方也一再表示歉意,允諾一定會嚴懲凶手。外交部表示,本案已進入我國檢警偵察及司法程序,外交部不予評論。 

臺南市長黃偉哲受訪表示,國賠是應有權益,市府責無旁貸配合家屬申請,並呼籲法官求處極刑,至於引渡則要依司法互助架構辦理。

對於受害人律師質疑校方也有疏失責任,包括未提醒學生、要求撤下協尋馬國女大生發文等,事後學校相關人員請調、辭職,「是否是學校及相關人士所給予的責任定調,以及給家長的交待?」對此,長榮大學強調,校長向董事會自請處分,學務長、總務長及校安中心主任請辭,以示負責,並非規避責任,後續責任問題會配合教育部調查,並持續檢討及改善校安。

家屬擬跨海聲請國賠 求處極刑

馬國媒體報導,被害人家屬已在臺灣提出刑事、民事訴訟,並將透過臺南地區知名資深律師林瑞成向政府聲請國賠,也希望臺灣司法能對梁男處以極刑,否則將透過馬國司法程序,爭取引渡梁男到馬來西亞接受審判。

對此,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尊重當事人在法律上的權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也將盡力協助家屬,先發給犯罪被害人補償金。橋頭地檢署表示,案發後,檢方已將梁嫌犯罪等相關資料交予被害人家屬,可向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橋頭分會申請被害補償金,但該分會至今尚未接獲家屬申請補償金的文件。

至於國賠問題,法界人士指出,我國有前置的「協議先行」原則,即由被告機關先行與告訴人協議、調解,而本案中可能被列為國賠相對機關的應該是臺南市政府,若協議不成才會進入法院訴訟程序,屆時將由法官進行個案判斷。此外,凶嫌將被判處何種刑度,屬法院獨立審判職權,且我國與馬國並未簽署引渡條約。

代表被害人家屬在臺灣於偵查階段執行告訴人權益的林瑞成強調,目前此案還在偵查階段,會等檢方偵結起訴後,檢視案情內容與相關事證,再審慎研究提出國賠可行性。至於引渡問題,事涉兩國司法主權問題,顯見家屬的心情是多麼悲痛與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