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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豬進口政院定五大措施 新廠需查廠才放行

新申請進口的廠商,查廠後才能進口。(中央社)
新申請進口的廠商,查廠後才能進口。(中央社)

【記者李怡欣/臺北報導】明年元旦正式放行含萊克多巴胺美豬進口,行政院會26日通過「進口豬肉全方位管理措施」,定調「赴美查廠、新增貨號、逐批查驗、清楚標示、嚴格稽查等5項管理措施,其中新申請進口的廠商,查廠後才能進口。

蘇貞昌表示,未曾進口肉品來台灣的屠宰場(,必須我員赴美查廠後才可進口;進口豬肉比照牛肉管理,依部位給貨號,現行牛肉貨號51項、豬肉22項,將來將增加到67項,並且逐批查驗,管理從源頭管制到流向。衛福部食藥署補充說明,元旦起,既有進口工廠逐批查驗,新申請肉品廠,則需我方查廠後才可進口。 

蘇貞昌強調,肉品「標示跟著肉品走」,不論進口商、肉廠到攤商,從上游到下游,消費者都可清楚溯源,衛福部統一印製標章,「圓形標示是臺灣豬,三角形是進口豬」,自明年元旦起,未標示或標示不實,可罰3萬~4百萬,檢驗不符罰6萬到2億元。

蘇貞昌指出,政府已核定2.6億元,補助地方政府稽查及輔導經費,加上強化邊境查驗經費,共3.2億元,強化稽查。另外,教育部已修訂營養午餐團膳契約,明年元旦起,學校一律使用國產肉,每人每餐獎勵從原本3.5元,提高為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