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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三管齊下供灌一期稻作 協助停灌補償申請

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針對桃園市其它灌區2萬5,413.47公頃停灌一事,休耕補償以實際耕作者優先。(桃園市府新聞處提供)
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針對桃園市其它灌區2萬5,413.47公頃停灌一事,休耕補償以實際耕作者優先。(桃園市府新聞處提供)

【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因應桃園水情,農委會於今(110)年1月5日宣布僅桃園第三灌區的部分新屋區、楊梅區及新竹湖口、新豐地區共約7,174公頃一期稻作持續供灌,目前規劃採用埤塘、石門水庫、河川水源等3種方式供灌,希望三管齊下順利完成今年灌溉。

桃園第三灌區的部分新屋區、楊梅區及新竹湖口、新豐地區共約7,174公頃一期稻作持續供灌。 桃園第三灌區的部分新屋區、楊梅區及新竹湖口、新豐地區共約7,174公頃一期稻作持續供灌。 (桃園市府新聞處提供)

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針對桃園市其它灌區2萬5,413.47公頃停灌一事,休耕補償以實際耕作者優先,若無實際耕作者,則由地主向農委會農田水利署各管理處申請,市府也會協助農友進行補償申請作業,保障農民權益。另有關秧苗減育、代耕、稻穀烘乾業者,也能獲得補償,後續請農業局持續協助。

鄭文燦指出,停灌區域不種稻作且種植符合「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的綠肥、景觀綠肥或各項獎勵作物者,每公頃補償9.3萬元;如停灌區域不種稻作,而辦理翻耕、種植非「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獎勵作物(排除易產銷失衡的大宗蔬菜甘藍、結球白色及花椰菜),每公頃可補償8.2萬元,若有爭議案件再專案認定。本次補償作業申請期間自1月7日至1月26日為止,假日無休,欲申請者可以攜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印章或簽名、農會或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切結書等相關文件至所轄農田水利署桃園或石門管理處各工作站申請。

關於桃園航空城範圍內的農地,雖然目前95.5%優先拆遷區地主已經繳回土地權狀申請配地,但在今(110)年5月或6月才會正式移轉市府,因此以地籍資料登記完成為基準日,仍可向桃園管理處申請第一期作停灌補償。

鄭文燦談到北水南調計畫,目前北水處支援板新地區最高已達81.3萬噸,板新給水廠系統再支援桃園大湳水廠平均約40萬噸,今(110)年1月底桃園將支援新竹約20萬噸清水,以北水南調方式相互支援,市府也會在完成各管線節點後再次視察。

經發局長郭裕信表示,針對10家節水率未達7%的廠商,經發局將會同台水公司及水務局複查產業節水情形,並持續宣導多加利用自有地下水或水資源回收中心放流水作為次級水使用,減緩水情邁入橙燈階段。

農業局長表示,針對停灌而受影響的產業,包括秧苗減育、代耕、稻穀烘乾業者等,另有救助措施。在秧苗減育部分,救助業者每公頃以250 箱育苗數、每箱救助8元,共計每公頃救助 2,000元;代耕業者方面,曳引機每台救助15萬至20萬元、插秧機每台救助10萬元、收穫機每台20萬元,單一業者至多申請2台、每項代耕機具限申請 1台;而稻穀烘乾業者則依稻穀烘乾機總設置容量計算,以乾穀每公噸300元計算,倘最高可烘乾12批次,即依乾燥機容量每公噸最高救助3,600元。

郭承泉指出,其它受停灌影響的相關產業,如糧食倉儲、碾米、運輸等業者,可依其實際損害向農糧署北區分署申請補償。倘若農友因停灌導致償還農業專案貸款有困難者,本金償還期限可展延6個月,展延期間利息由中央政府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