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焦點

陸籍漁船、三無油船違法越界 分繳120萬、300萬驅離出境

【記者袁世鋼/台北報導】海巡署艦隊分署於去(109)年11月執行「護永專案」,臺中海巡隊於臺中港領海基線21浬處查扣越界捕魚的中國籍漁船「閩獅漁運號」;新竹海巡隊則在龍鳳港基線外23.7浬限制水域查扣越界的中國籍油船「湘臨澧輔2000號」,分別裁罰120萬、300萬後,於13日雙雙驅離出境。

海巡署艦隊分署指出,臺中海巡隊於去年11月20日執行專案時,於臺中港外海36浬、距領海基線21浬處,帶案查扣越界的中國籍漁船「閩獅漁運號」,該船不僅非法越界捕魚1公噸,且拒絕停船受檢。全案除留置調查55日外,並罰鍰新臺幣120萬元,經確定罰緩已匯入國庫後,於1月13日上午8時許,由臺中海巡隊將該船驅離出境。

而新竹海巡隊也於去年11月19日在龍鳳港基線外23.7浬限制水域處,帶案查扣越界的中國籍油船「湘臨澧輔2000號」,經查發現,該船為無船名、無船籍證書、無船籍港的「三無船舶」,於中共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嚴峻期間規避中國港口督管理站檢查出港;不僅違法進入我國限制水域,更裝載油料約100噸、豬肉11公斤,嚴重影響我國衛生安全。

經艦隊分署調查後,因違規行為事證明確,依《兩岸條例》處以罰鍰新臺幣300萬元;經確定罰鍰已匯入國庫後,13日由新竹海巡隊將1船6人驅離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