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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檢違規開罰1.7億 法務部:欠繳10萬一律限境

法務部28日於行政院會報告指出,居家檢疫14天違規外出者,截至25日已裁罰1,390件,金額逾1.7億元。(中央社)
法務部28日於行政院會報告指出,居家檢疫14天違規外出者,截至25日已裁罰1,390件,金額逾1.7億元。(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民眾若從中共肺炎(武漢肺炎)高風險地區返國,依規定須居家檢疫14天,違規外出者將視情節輕重依《特別條例》裁罰10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罰鍰。

法務部28日於行政院會報告指出,居家檢疫14天違規外出者,截至25日已裁罰1,390件,金額逾1.7億元;28日起將全力執行,欠繳10萬以上者一律限制出境。

根據法務部統計,截至今年1月25日止,各縣市「違反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裁罰案件」總件數為1,390件,裁罰金額累計達1億7,768萬8,668元。其中,已繳納件數合計568件,金額4,898萬5,532元;未繳納案件中已有428件由全臺13個行政執行分署受理,應納金額7,288萬4,500元,已繳納金額合計1,839萬9,256元。

法務部表示,若義務人不主動繳款,法務部將查調義務人財產,並於1月28日起強力執行,不論本國人或外籍人士,只要欠繳金額達10萬元以上,且符合限制出境要件者,一律限制出境;對於無資力的義務人則鼓勵分期繳納。據統計,限制出境者累計達108人,尚有79人還未解除,另有1人拘提管收。

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也發布新聞稿指出,士林分署自去(109)年3月起至今年1月28日止,受理有關防疫案件義務人共30人,移送金額合計達500萬元,已徵起256萬5,192元,執行率達51.3%。由於近日國內疫情升溫,分署將依執行署指示,執行為期1個月的「強力執行滯欠防疫案件罰鍰專案」,針對違反防疫規定遭罰卻拒繳的義務人強力執行。

內政部則表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去(109)年12月1日起實施秋冬專案,截至今年1月27日止,入境須居家檢疫人數達11萬6,563人,目前仍有4萬1,702人在關懷追蹤中;而自去年1月23日實施居家檢疫至今年1月27日止,已累計52萬4,951人,違規率為千分之2.6,顯示國人普遍能遵守居家檢疫規定。

此外,針對部桃事件擴大匡列5千人進行居家隔離,內政部強調,將全力動員民政、警政體系,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政策,迅速發送居家隔離通知書;對於失聯者,將比照重大刑案最高規格啟動協尋,並依法移送集中檢疫、裁處高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