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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官查餐廳瓦斯串接 逾2成違規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3日召開「液化石油氣專案查核結果」記者會。(中央社)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3日召開「液化石油氣專案查核結果」記者會。(中央社)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行政院消保處抽驗44家餐飲及自助洗衣店使用桶裝瓦斯的15項安全規定,2月3日公布,共計10家串接不合格,違規率二成三,其中違規最多的高達7項。消保處表示,違規的業者和販賣的瓦斯行,依法可處新臺幣2至10萬元罰鍰。

瓦斯氣爆案件層出不求,為確保公共安全,行政院消保處1月在雙北市、臺南市、彰化縣、屏東縣及花蓮縣進行抽查,針對38家餐廳、6家自助洗衣店計44家業者,是否落實法定安全措施,共查核15個項目。

消保處消保官王志宏表示,結果有10家違規,臺北市貓空就有4家業者,包括正大茶園、龍門客棧、大頭土雞城3家違規項目都達5項,並以貓空小木屋違規7項最多。當中僅扣除1項違規業者不罰,其他9家將依據《消防法》第42條規定,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與會的內政部消防署危險物品管理組科長沈義哲說明,民國108年6月11日起,瓦斯行不得供氣給違反公共安全的業者,否則也要開罰,以上違規被開罰的9家業者,有7家供氣瓦斯行也會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他補充,此次查核逾二成違規,目前已行文各地方政府加強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