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綜合

消費爭議去年大增逾1萬件 運輸類列申訴首位

行政院消保處23日公布去年全臺受理消費爭議案件數據,總計受理7萬2,245件,其中,運輸類受疫情影響,躍升為去年第一名。圖為星夢郵輪。(記者宋碧龍/攝影)
行政院消保處23日公布去年全臺受理消費爭議案件數據,總計受理7萬2,245件,其中,運輸類受疫情影響,躍升為去年第一名。圖為星夢郵輪。(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行政院消保處23日公布2020年全臺地方政府受理消費爭議案件數據,總計受理7萬2,245件,比2019年大增1萬7,344件,排名前五名的爭議類型分別是「運輸類」、「線上遊戲類」、「健身類」、「電器及周邊商品類」及「服飾、皮件及鞋類」,其中,運輸類則受疫情影響,在去年躍升第一名,較前年增加2,680件。

消保處整理出的前五名消費爭議樣態中,以運輸類排名去年爭議樣態首位,原因為去年受(中共肺炎)疫情影響,衍生旅客取消旅遊行程,主要原因為機票、郵輪的退票、改票或解約退費等爭議。

消保處舉例,陳小姐向旅行社下訂去年3月23日出發的郵輪旅行,費用為13萬元,但受疫情影響,去年2月5日向旅行社表達更改或取消行程,旅行社則表示無法改期,至於退訂部分,出發前43天退訂須扣旅費全額50%,15天前退訂則扣75%;陳小姐認為於疫情特殊狀況下,旅行社所說明退費比率不合理,因而提起申訴。

對此,消保處表示,已召開會議,請交通部加強督導業者,當消費者解約退費時,若確有「必要費用」須扣除,應誠實提供相關單據;並請相關公協會加強宣導從寬處理,此案例經兩造協調後,最終雙方簽訂取消行程同意書,旅行社以6萬元退款和解。

此外,消保處也另請教育部體育署配合修正「健身中心與健身教練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終止契約情形,以及是類情形退費方式、手續費、違約金等納入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