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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事故花蓮縣善款全數發放 罹難者每人100萬元

花蓮縣縣長徐榛蔚(中)23日與代理祕書長張逸華(左)、社會處代理處長陳加富(右)宣布,募得超過1,490萬元的愛心捐款,將全數用於太魯閣號事故罹難者家屬及傷者。(中央社)
花蓮縣縣長徐榛蔚(中)23日與代理祕書長張逸華(左)、社會處代理處長陳加富(右)宣布,募得超過1,490萬元的愛心捐款,將全數用於太魯閣號事故罹難者家屬及傷者。(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賴玟茹/臺北報導】臺鐵太魯閣號事故發生後,中央及花蓮縣政府皆啟動募款,截至15日止,花蓮縣府共募得善款1,490餘萬元。縣府於23日舉行捐款運用記者會,縣長徐榛蔚表示,善款將全數發給設籍花蓮縣內的罹難者家屬及傷者,罹難者每名100萬元、傷者依輕重程度發給14萬元至47萬元。

花蓮縣政府於3日成立花蓮縣社會救助金專戶,截至15日止,期間共有763筆愛心捐款,總額達新臺幣1,490萬5,755元,其中也包含徐榛蔚捐出的一個月所得17萬3,370元。縣府23日公布善款運用規劃,徐榛蔚表示,縣府會將各界的愛心專用在協助罹難者及重傷傷患暨家屬的慰助上,並持續陪伴家屬度過艱難時刻。

徐榛蔚指出,這次太魯閣號事故案共有11名花蓮罹難者,除了8名設籍花蓮者,設籍新北市的張姓一家四口有3人罹難,由於老家及家屬都在花蓮,因此從寬認定列為善款發放對象。至於發放金額,徐榛蔚表示,罹難者每人發放100萬元;2名重傷者每人47萬元、15名中傷者每人14萬元。

花蓮縣府社會處則補充,徐榛蔚已於事發當下至醫療院所發放慰問金,不論設籍縣內外的住院傷者,每人給予5千元至1萬元不等,總計發放20萬元整。另於8日由社會處於花蓮市立殯儀館發放第一波罹難者家屬慰助金2萬元,設籍花蓮縣者另以縣府預算發給慰問金3萬元;並與其他縣市政府合作發放非設籍花蓮縣罹難者慰助金,合計86萬元。

此外,花蓮地檢署偵辦此案初步以過失致死等罪起訴主嫌李義祥等7人,但76行者遺體美容修復團隊發言人王薇君,22日深夜在她的臉書上轉貼罹難者家屬心聲提到,被告都是營造商,但工程是臺鐵發包的,質疑臺鐵的責任在哪裡?「政府還用這火車事故來募款,罹難者給1,500百萬,拜託!這是善心人士的錢吶,政府的善心在哪裡?」

對此,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芳怡表示,檢方充分同理家屬心情,也非常重視家屬意見,上週先就民眾最關心、最直接造成事故發生的犯罪事實進行偵結。而臺鐵局、設計監造公司、專案管理公司、李義祥的公司、借牌的東新營造等承包工程有無不法,專案小組仍續偵辦,陸續傳訊更多人釐清案情,將盡速偵辦後對外公布。

王薇君23日也分享她與花蓮地檢署檢察長俞秀端的對話截圖,俞秀端表示,花檢非常重視家屬的意見,但相關工程是否涉有不法,因涉及建築專業及鑑定,需花費較多時間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