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焦點

傅崐萁服刑11月假釋獲准 13日獲釋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無黨籍立委傅崐萁涉犯凱聚炒股案、合機炒股案、假離婚案等,被判應執行3年10月有期徒刑,扣除前案已執行的1年1個月,必須再服刑2年9月;他去(109)年5月帶職入監,上月初申請假釋後於12日獲准,高等法院13日也火速裁定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當晚即可離監。

傅崐萁於1999年間尚未從政前就犯下凱聚炒股案,2003年擔任立委期間又犯下合機炒股案;2009年他當選花蓮縣長後,疑似因擔心炒股案遭判刑定讞會被解職,為了讓他的妻子徐榛蔚能投入縣長補選,涉嫌假離婚,引發極大爭議。其中,合機炒股案、假離婚案已先行定讞,他的縣長一職也於2018年9月間遭解職,同年9月25日發監花蓮監獄。

傅崐萁執行1年1月的刑期後,於2019年4月18日刑滿出獄。他並於去年捲土重來,睽違10年以無黨籍身分再度參選立委並順利當選,不過,纏訟20餘年的凱聚炒股案於同年5月14日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依更三審判決應執行2年10月有期徒刑;高院將他所涉3案合併定應執行3年10月,扣除已執行的1年1月,他須再服刑2年9月。

去年5月25日發監後,同年12月從花蓮監獄移往花蓮自強外役監,今年4月服刑11個月後再以達刑期二分之一的門檻提報假釋。矯正署認為,傅崐萁在獄中表現良好、已與被害人和解且繳回犯罪所得等,於12日核准假釋;矯正署已發函花蓮地檢署和自強外役監,並由高檢署向高等院聲請假釋後的保護管束,高院13日下午裁准,當天就可出獄。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由於法院當時並未對傅崐萁宣告褫奪公權,因此他得以保住立委一職,假釋後他也將可赴立法院行使質詢的權利,將成為我國史上第一位以假釋犯身分行使職權的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