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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性侵案件頻傳 監委呼籲加強三級預防機制

監委公布兒少性侵調查研究結果。(中央社)
監委公布兒少性侵調查研究結果。(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全國去(109)年性侵害案件通報數達1萬334件,其中兒少被害人達5,979人,占64.9%。監察委員紀惠容、王美玉、張菊芳、葉大華等人針對歷年來17件重大兒少性侵害案件,以「三級預防」架構進行通案研究,並提出十大結論,盼政府檢討現行兒少性侵害防治機制。

紀惠容等4位監委於去年8月至110年7月進行「政府對防範兒少性侵案件執行成效之探討」通案調查研究。研究報告顯示,在初級預防階段,有法令未隨新興媒體蓬勃發展而更新的問題,欠缺管理規範;政府應透過教育宣導並進行定期趨勢分析及檢討,及早掌握性侵害事件的風險因素,並研擬更具體有效的支持作為。

而在次級預防階段,應針對高危險被害族群預警。監委們指出,兒少性侵害以「權勢性侵」占多數,尤其是在學校及封閉的安置機構內,據監院調查歷年17件重大兒少性侵害案分析,行為人是老師、教練或長官權勢者占76.5%;且據教育部統計,校園中師對生的性侵害、性騷擾案件也有逐年增加的趨勢。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內受害者更有五成未滿18歲。

調查結果顯示,「原住民族兒少性侵受害比率高於非原住民族」,以屏東縣為例,雖然原住民兒少只占全國兒少人口數的3.5%,但其兒少性侵害受害人數卻占全國兒少性侵案件的12%;其次,18歲以下男童被害人自2005年至2020年期間有增加的趨勢。監委們呼籲,衛福部應正視原鄉兒少性侵害問題,並研擬「性侵害事件未成年行為人處遇指引」。

在三級預防階段中,應針對已發生的事件將傷害降到最低。但監委們調查發現,教育人員面對校園性平事件時,往往容易出現兩極化的行為表現,不是「卸責式」的凡事都通報,就是「逃避式」的避免通報,多數兒少被害者缺乏求助管道而選擇隱忍;而知情者也因法令保護不足而不敢揭弊,一旦揭露也可能產生「替代性創傷症候群」。

其次,調查報告指出,校園兒少性侵業務承辦人員更迭頻繁,相關專業人員培力及專業知能難以累積,偏鄉小校更欠缺經費資源。此外,據衛福部統計,近10年疑似兒少性侵害案件中,有近三成是加害人未滿18歲、被害人未滿16歲的「兩小無猜」案件,考量兒少最佳利益,應有不同處理方式,輔導先行。

監委們也認為,各地檢署對兒少性侵害案件的減述過程做法不一致,導致被害兒少重複陳述情形仍存在,尚有檢討改善的空間;且法院審理性侵害案件使用司法詢問員比率僅7%至10.68%、專家證人僅0.42%至1.22%,顯見司法詢問員引進兒少性侵害案件實務運用比率偏低,長期角色定位不明,影響被害兒少及身心障礙者表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