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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貨幣恐淪洗錢工具 諾貝爾奬得主籲禁止

201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Paul M.Romer(圖中)與中央銀行副總裁陳南光(右2)。(臺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提供)
201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Paul M.Romer(圖中)與中央銀行副總裁陳南光(右2)。(臺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提供)

【記者張原彰/臺北報導】世界投資者週聯合論壇10月5日舉行,針對加密貨幣進行探討,我國央行副總裁陳南光認為,加密貨幣可能淪為洗錢工具,而2018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羅莫(Paul M. Romer)則透過視訊強調,「最好直接禁止」。

世界投資者週聯合論壇是由臺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FPAT)、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SITCA)、中華民國退休基金協會(PFA)、台灣金融分析專業人員協會(CFA Society Taiwan)、台灣不動產投資協會(CCIM)與台灣金融研訓院(TABF)串聯全球共同響應。

本屆邀請央行副總裁陳南光與會,並透過視訊與2018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前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羅莫連線,雙方共同探討加密貨幣的議題。

陳南光說,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具有去中心化的特性,意即沒有發行機構,使得財產權歸屬難以界定;雖然加密貨幣透過區塊鏈可強化開放性創新,但也有缺點,特別是可能成為洗錢工具及浪費很多能源。

陳南光提到,國際不知如何規範加密貨幣,對此,部分國家已完全禁止,但絕大部分的國家只是通過《反洗錢法》、打擊資助恐怖主義等角度規範,而臺灣屬於後者。

對此,羅莫提到,「加密貨幣作用只是擴大泡沫而已」,除非有人能證明其對社會能帶來價值,否則沒有任何好處,而最好的規範方式,就是「直接禁止」。他補充,加密貨幣屬於開放式創新,但開放式創新不代表能讓社會受益,當權力過度集中時,政府就必須介入才行。

另外,陳南光也談到,各國央行都在研究央行數位貨幣(CBDC)。他說,如果其他國家未來發行CBDC,或是臉書推出穩定幣,都會產生外溢效果,甚至影響臺灣;這時央行推行CBDC可能就不是基於民眾需求,而是戰略性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