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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無人繼承現金遺產貢獻國庫5653萬 最大筆1222萬

【記者侯駿霖/臺北報導】去世後遺產若無人繼承,清償債務後如有賸餘現金,將依法歸屬國庫。根據財政部國庫署6日統計,2021年合計36件,金額為新臺幣5,653萬元,其中最大1筆繳庫金額為1,222萬元,繳庫遺產未來會用於國家政務的推動。

財政部國庫署副署長顏春蘭進一步說明,根據《民法》第1185條規定,無人承認繼承的遺產在公示催告期限屆滿,經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如有賸餘將歸屬國庫;實務上會由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例如:律師、地政士、會計師等代為處理。

顏春蘭說,2021年無人繼承遺產繳庫案件共36件,較上年大減24件,繳庫金額5,653萬元,也比上前減少近1.2億元。她說,無人繼承遺產繳庫情形非常隨機,並未存在固定趨勢。

顏春蘭指出,實務上民眾去世後,遺產無人繼承大多是債務大於遺產,但也有清理完債務、產權問題後,有剩下現金就會繳庫。

至於去年無人繼承遺產繳庫的最大案,金額高達1,222萬元。對此,顏春蘭表示,目前仍未收到法院處理該繳庫案件的相關資料,故不了解詳細內容,不過此筆款項與其他繳庫遺產,將一同以統收統支的方式,編入預算當中,並全數歸入國庫供國家政務推動統籌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