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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演唱會經濟 楊朝偉:爭取文化幣動能用於桃園

桃園市議員楊朝偉8日在文化局質詢時,要求市府重視文化幣產生的近兩億元產值,協助桃園市的藝文店家爭取這筆經濟活水。(桃園市議員楊朝偉服務處提供)
桃園市議員楊朝偉8日在文化局質詢時,要求市府重視文化幣產生的近兩億元產值,協助桃園市的藝文店家爭取這筆經濟活水。(桃園市議員楊朝偉服務處提供)

【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針對文化部推動的文化幣政策,桃園市議員楊朝偉8日在文化局質詢時,要求市府重視文化幣產生的近兩億元產值,協助桃園市的藝文店家爭取這筆經濟活水。文化局長邱正生表示,會積極協調處理。

楊朝偉表示,文化部在疫情期間推出「藝FUN券」作為振興藝文產業的消費券,因深受青少年歡迎,文化部在去年將藝FUN券轉型為「文化禮金」,今年正式編入文化部的公務預算,成為常態化的補助方案,並擴大發放對象為16歲到22歲青年,每人每年可獲得等值1200元的文化幣。

依據桃園市9月人口統計,16歲到22歲共有16萬3919人,桃園市每年因補助而產生的藝文經濟可以多出約1億9600萬元產值,但文化局並未積極推薦,相當可惜,桃園市政府應協助藝文店家將文化部這筆預算化為經濟活水。

楊朝偉指出,桃園市鄰近縣市(基北北+竹竹苗)16歲到22歲共有67萬2232人,每年可以產生8億餘元的文化幣經濟,他要求桃園市政府及文化局想盡辦法讓這筆龐大經濟動留到桃園,況且明年度文化幣年齡將下修至13歲,市府更應超前部署。他也爭取市府未來如發展演唱會政策時,文化幣可以用來購買演場會門票。

楊朝偉認為,為振興藝文產業、擴大國內藝文消費人口,文化部今年度強推文化幣政策,提供藝文產業強大經濟活水,桃園市無論是否有意發展演唱會經濟,都不應忽視中央政策所帶來的經濟效益,何況,光是桃園市和鄰近縣市加起來就有將近十億元產值,明年度文化幣適用年齡下修,背後商機更是無限,建議文化局應該扶助桃園市藝文業者,將文化幣經濟留在桃園或帶來桃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