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政治

外傭仲介費過高 擬改e化申請

【記者施芝吟/綜合報導】在台灣工作的外勞已成為台灣高齡化社會中最重要的長期照護人力,大部分雇主會透過仲介引進外籍看護與幫傭,而外傭也需透過仲介獲得工作機會,導致外傭必須付出高額仲介費,以印尼仲介費最高,高達16到18萬,不僅如此,外傭也超時工作,勞委會已著手辦理「外勞申審業務系統web化建置案」,希望透過簡化程序,提高雇主直接聘雇外傭的意願。

監察院調查發現,截至2011年底,台灣引入近19萬名家庭外傭,90%以上雇主選擇透過仲介引進外籍看護與幫傭,要來台灣工作的外傭,需透過仲介獲得工作機會,導致外傭必須付出高額仲介費、服務費及其他規費,才能來台。 菲律賓外傭來台仲介費高達8到14萬元、越南仲介費12到18萬元、印尼仲介費16到18萬元。

勞委會已向各外勞來源國,建議仲介費以1個月基本工資為上限,協調各來源國明確訂定相關費用的細向及標準。對國內仲介,監察院指出,勞委會訂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費項目及金額標準,規定不得先收取服務費,前3年每月不得超過1,800元、1,700元與1,500元,並由各縣市政府訪察收費情形。

對外傭人權部分,監察院指出,勞委會已研擬家事勞工保障法草案,報行政院審議。草案規範雇主每日至少給予勞工連續8小時休息,規範勞工工作每7日至少應有1日休息,作為例假,工資由雇主照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