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綜合

大專師違學術倫理 教部:6年半共93件

為了協助大學強化學術倫理教育、建立學術自律相關機制。教育部表示,會將各校學術自律機制,納入獎補助計劃的評核項目、推動教師多元升等制度等。(FREDERIC J. BROWN/Getty Images)
為了協助大學強化學術倫理教育、建立學術自律相關機制。教育部表示,會將各校學術自律機制,納入獎補助計劃的評核項目、推動教師多元升等制度等。(FREDERIC J. BROWN/Getty Images)

【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根據統計資料顯示,100年至106年7月底,大專校院涉教師資格送審及學生學位授予的違反學術倫理案件部分,教師違反學術倫理案件93件,學生學術倫理案件23件。為了協助大學強化學術倫理教育、建立學術自律相關機制。教育部表示,會將各校學術自律機制,納入獎補助計畫的評核項目、推動教師多元升等制度等。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召開「以論文造假為鑑結合學術倫理暨調查管理體制」公聽會。根據教育部的書面報告,教師被認定違反學術倫理,無論情節輕重,均會被撤銷該等級教師資格,及限制一定年限不得升等,如果是抄襲或舞弊,則因情節嚴重,需要透過周知,以教示各大專校院及教師。

爲解決違反學術倫理案件,教育部在106年有發布「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擴大適用範圍、明定學校學術自律事項、明定處分方式等。

科技部則提到,為了增進研究人員對於學術倫理的認知及預防違反學術倫理行為,已經在106年成立研究誠信辦公室,任務為研究及分析學術倫理違反樣態;研擬相關政策與措施;辦理學術倫理教育、諮詢及輔導;協助處理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建置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資料庫。

至於是否要比照美國研究誠實辦公室(ORI)賦予學校司法調查權或建置第三方機構協助調查制度部分,科技部認為國內各大學已陸續建立學術倫理監理機制與規範,已經有實質查處機制。

賦予學校司法調查權部分,教育部認為應先釐清調查權的內涵及操作方式,以及與目前行政調查及司法調查的異同,再與科技部、法務部、司法院等相關部會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