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獄政史最大貪瀆弊案
台北地檢署偵結台灣獄政史最大貪瀆弊案,起訴書指,王令麟透過他人行賄,在監獄獲得的好處包括:一、王令麟秘書胡曉菁於2013年11月王令麟入獄後,為使掌握社會、工商脈動,以利王令麟得持續掌握東森集團的運作,行賄監獄官員為他訂閱台灣的6份報紙。
二、蘇清俊擔憂王令麟入監適應不良,復為便利王於獄中得以審閱及批改東森集團公文,提供圖書管理室給王使用,接見會面或通話,陳報東森集團文件、訊息,利於他在獄中持續掌握東森集團之經營。
三、蘇清俊明知王令麟均係藉由特別接見之機會,與東森集團之主管及員工討論東森集相關事宜公司文件,並就東森集團轄下公司事務進行決策,卻屢利用其代理典獄長職權之時,全數核准王令麟特別接見。
四、蘇清俊因胡曉菁表示時間急迫之需,將所交付東森電視台買賣等相關資料,夾帶入監並交付予王令麟。
五、蘇清俊於2014年1月16日調任綠島監獄典長後,胡曉菁透過蘇清俊覓得祖興華作為王對外聯繫之管道。
六、王令麟事先獲累進處遇計算分數表,評估何時可以申請假釋而預作準備。
七、王令麟用個人專屬電動剃頭刀。
八、東森集團文件塑膠套,請人帶出台北監獄。
獄政貪腐文化 檢方籲從重量刑
檢察官指,本案被告等人犯罪情節,並非單純個案問題,矯正機關公務員上至典獄長、副典獄長、秘書,下至科員、主任管理員、管理員,乃至擴及不同監所,各階層均有涉案。受刑人不管是身為公司總裁、黑道分子或市井小民,竟能無視法院判決,藉由賄賂獄政公務員,在獄中享受特權私利,形塑獄政公務員集體且有系統的貪腐文化。檢察官斥責,這種貪腐文化,受刑人無分所犯罪名或身分,讓獄政官員藉機獲得不法利益,以致社會大眾對整體政府執行公務廉潔性的信任感連帶受創,進而斲傷台灣政府的國際形象。
檢察官痛斥,被告蘇清俊、吳載威、趙崇智、柯書宇、祖興華、周秉榮、張文發等人身為監所公務員未能恪盡職守、戮力從公、誠實忠心,竟濫用職權謀取一己之私利,有違全民所託付;又被告蘇清俊、王令麟、胡曉菁等人犯嫌重大,否認犯行,猶飾詞狡辯,未思悔過,請予從重量刑以昭烔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