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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電影中心 落腳新莊副都心

新北市長朱立倫 (右)和文化部長鄭麗君(左)9日共同簽署「國家電影中心」合作契約。(新北市政府新聞局提供)
新北市長朱立倫 (右)和文化部長鄭麗君(左)9日共同簽署「國家電影中心」合作契約。(新北市政府新聞局提供)

【記者莊麗存/新北市報導】歷時 12 年,新北市政府與文化部9日共同宣佈將在新莊副都心合作興建「台灣電影文化園區 - 國家電影中心」,新北市長朱立倫及文化部長鄭麗君出席共同簽署合作契約,未來將由新北市政府提供土地並出資近4億元,興建第一期硬體工程,文化部負責後續內裝費用及營運管理,預計109年完工。

朱立倫表示,推動「國家電影中心」的過程就像「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一樣,歷經辛苦滄桑,最後在諸位「好男好女」、「飲食男女」的共同努力下,才能達到今天的目標,舉辦這場「喜宴」,這些電影都跟我們一起成長,代表台灣的一部分,也是藝術的重要一環,更是台灣歷史文化的展現。

朱立倫指出,國家電影中心從2004年開始,包括前縣長蘇貞昌、周錫瑋、歷任文化部長、立法委員,以及新北市議會都持續給予支持,所以市府將新莊副都心一塊面積2.6公頃、公告現值總額達136億元的土地,做為台灣電影文化園區用地,其中 1 公頃做為國家電影中心,顯示新北市政府推動的決心。

朱立倫說,目前第一期工程由新北市出資近4億元,先設立國家電影中心,給電影人一個家,另外 1.6 公頃將與文化部協商,委由民間共同出資、參與推動電影文化園區。

鄭麗君表示,「國家電影中心」是發展電影的重要專責機構,為此機構尋找一個完善的「家」是10多年來的夢想。國家電影中心第一期工程興建完成後,文化部將進行整體內裝及後續營運,期盼成為國際級影視文化發展基地,未來讓國內外重要電影人士、影迷及觀光客都到新北市及電影文化園區,一起發揚台灣電影文化。

鄭麗君說,「國家電影中心」長年來已累積30萬件的電影資料,可提供各類電影主題做展覽,及授權使用,過去缺乏影像資產的保存,有些流失很嚴重,已搶救回173部、完成修復167部,今年逢60年,文化部也策劃相關系列的影展,因此,典藏、修復我國的電影資產是電影中心重要工作,讓電影成為大家共同的回憶,在這基礎之上,發展我國影視產業。

資深導演李行、小野、黃建業、杜篤之等電影界人士,及多位立法委員、新北市議員等也受邀出席今日簽約儀式,一同見證臺灣電影發展的重要里程碑。小野表示,過去雖然台灣有電影中心,但對於電影的空間保存條件不太好,許多舊的影片修復預算越來越不夠用,導致有些導演把影片送到中國大陸保存。因此,台灣與中國大陸成形對華語的競爭狀況,若不能好好保存,恐怕連保護在台灣拍過的影片能力都沒有了,之前也參與籌備這個電影中心以為是一場空,沒想到今天能正式簽約了,感覺好像夢成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