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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油全數抗罰成功 各界籲檢討

黑心油事件轟動社會,但頂新等廠商最終抗罰成功,「一事不二罰」原則引起討論。(中央社)
黑心油事件轟動社會,但頂新等廠商最終抗罰成功,「一事不二罰」原則引起討論。(中央社)

【記者李怡欣/高雄報導】台灣食安問題層出不窮,毒澱粉、塑化劑、過期肉,近期還有芬普尼雞蛋,國人吃得不安心。3年前,連續發生震撼社會的劣油事件,黑心商郭烈成、強冠、正義與頂新製油等,分別遭刑事起訴與地方行政處分,另外還得面對民事求償,政府誓言打擊食安問題絕不手軟。不過,管轄的地方衛生機關對黑心商開出千萬、甚至上億元的行政罰金,都因挨罰公司提行政救濟,行政法院以《行政罰法》刑罰優先及一事不二罰原則撤銷罰鍰。黑心商抗罰成功,不管地方開出多高的「行政罰款」最終難入庫。

高雄市衛生局承接正義、強冠案,各開罰5千萬罰鍰都已繳入高雄市庫,挨罰公司提訴願,行政法院判免罰,衛生局必須連本帶利吐還罰金,衛生稽查人員一路從調查、蒐證到開罰,人仰馬翻忙了3年,換來「白忙一場」。

高市衛生局局長洪黃志中表示,「結果令人遺憾,但不會氣餒」,他認為,刑罰與行政罰主體與範圍不同,這些食安事件事實認定上沒有問題,主要是「法律見解上要引用甚麼法條的問題」,對於惡性重大業者,衛生局仍堅持行政主動「先予裁罰」立場,未來,不管刑事成不成立,一定要讓不法商人澈底破產為目標。

高市衛生局主祕王小星表示,「一事不二罰」是每個縣市政府都會遇到的問題,高市與中央溝通,針對涉及跨區全國性重大食安案件,行政裁罰優先性方面來取得一致共識,盼中央研議。

為加強處分效力,104年雄檢成立「高雄民生安全聯繫平台」,增進檢警與衛生單位合作,交換蒐證與裁罰經驗,強化事證理由,助攻衛生局證據及論述更清晰,盼未來行政處分「一舉成功」,對黑心業者起到嚇阻作用。

重大黑心油事件

行政處分

行政救濟:訴願、行政訴訟結果

刑法判決結果

大統長基混油

彰化縣衛生局開罰18.5億元

衛福部撤銷罰鍰。

(刑事終結)。負責人高振利有期徒刑12年,大統罰3800萬元,定讞。*待刑案偵結,彰化衛生局再另案開罰1584萬元,強制執行已繳完。(2014.07.24)

富味鄉偽油案

新北市衛生局開罰4.6億元

衛福部撤銷罰鍰。

刑事終結後,新北衛生局改以「標示不清」處分,另裁罰780萬元,業者分期繳納中。(2015.08.30)

頂新劣質混油

屏東縣衛生局開罰5000萬(已繳納)

判免罰,須將罰款連同孳息發還、可上訴。(2017.07.06)

(刑事訴訟中)魏應充2年徒刑。

郭烈成地下油廠

屏東縣衛生局開罰4800萬

行政免罰定讞(2017年8月)

(刑事訴訟中)。郭發監服刑。

正義油品

高市衛生局開罰5000萬(已繳納)

獲判免罰,暫不返還罰款。高市衛生局上訴中。 (2016.11.15)

(刑事訴訟中)。

強冠公司

高市衛生局開罰5000萬(已繳納)

免罰定讞。須返還罰款連同孳息。(2017.08.18)

(刑事終結)強冠董座葉文祥判刑22年、副總戴啟川18年刑期;強冠公司判罰1.2億元,全案定讞。是否重新開罰,衛生局研議中。

資料來源:各縣市衛生局、報導資料                     記者李怡欣/製表


食藥署:不是罰不了 
只是先緩緩

地方行政處罰奈何不了黑心商人,主要癥結點在於法律上「一事不二罰」精神,被告運用「行政救濟」抗罰。食藥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副組長遲蘭慧表示,刑罰與行政懲罰同時發生時,以刑法為優先,等到判決確立後,行政罰責才能啟動;一事不兩罰精神在於保護被告免於被「一隻牛剝兩層皮」,且制衡行政機關不當懲處或濫權行為。

「不兩罰不代表不罰、也不等於罰不成」,行政訴訟判決或許「暫時中止」了行政罰的行使,未來,假設被告獲判無罪,地方管轄機關仍可再重啟罰責,或提不同事項來另作適法處分。

從一開始「重罰」到後來「免罰」,結果與社會期待落差太大,民眾砲轟政府「雷聲大雨點小」,認為應檢討「一事不兩罰」在法律上的衝突。◇

前高市法制局長、現任高雄市副市長許銘春律師則認為,食安難以避免行政罰責,一事不兩罰需透過中央修法才有解,但須審慎評估;台南高分院公設辯護人簡松柏表示,中央應修法,讓刑罰與行政罰並行,針對特定重大事件,行政可先行,待刑法判決確立,再決定是否撤罰;畢竟,司法程序曠日廢時,等到判決定讞,被告恐已脫產,屆時,地方再重啟裁罰早錯失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