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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助戒菸? 宣告無用還傷身

【記者陳文敏/苗栗報導】市面上的電子煙五花八門,有些人認為電子煙不含尼古丁和焦油,可以幫助戒菸,根據美國醫學研究,吸食電子煙一樣會成癮無法協助戒菸,還可能導致心臟病、肺癌、膀胱癌等嚴重疾病,只會延緩有意戒菸者的成功時機,並且電子煙的菸油成分未受管制,內容物全無標示或含糊不清,對身體危害不言而喻。

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06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發現,全國國中生的電子煙吸食率為2.5%、高中職吸食率為4.5%;相較105年,分別降低1.2%及0.3%。

苗栗縣在衛生局的努力之下;國中生的電子煙吸食率也由4.7%降低至2.1%,高中職吸食率則由7.3%降低至4.7%,電子煙吸食率雖然有呈現下降趨勢,但畢竟還是偏高。本縣各級學校均將電子煙納入校規規範管理,且將電子煙危害納入菸害防制及其相關課程中授課宣導,期青少年電子煙吸食狀況能獲得控制及改善。

全台抽菸人口超過300萬人,有想要戒菸的人會誤認為是不是使用電子煙比較容易?但根據衛生福利部所做的調查報告,超過8成左右的電子煙液都含有尼古丁,而尼古丁具成癮性,想要用這樣子的方式來戒菸,恐成效不彰。

苗栗縣府衛生局長張蕊仙提醒您,台灣沒有任何一種電子煙是依藥事法規定,合法申請為「戒菸藥物」,政府也沒有核准任何一種電子煙販售,不管有沒有添加尼古丁,只要宣稱具有幫助戒菸、減少菸癮等有療效的用語,就是違反藥事法,如果它的形狀像菸或者模仿類似吸菸的狀況,則可依照菸害防制法第14條規定,製造或輸入業者處1~5萬元罰鍰,販賣業者處1~3千元罰鍰,呼籲有意願戒菸的民眾,可就近選擇戒菸門診使用合法戒菸藥物,或撥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積極戒除菸癮,期許重獲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