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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娃娃機亂象多 來源不明化粧品別用

台中市益民及一中商圈307台機台,經查有5家業者在機台內擺放「標示不清、來源不明」的化粧品。(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益民及一中商圈307台機台,經查有5家業者在機台內擺放「標示不清、來源不明」的化粧品。(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夾娃娃機攻占台中各大商圈,機台內的商品五花八門難規範。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前往益民及一中商圈抽查307台機台,有5家業者在機台內擺放「標示不清、來源不明」的化粧品共12個,違法業者皆被開罰。食安處表示,化粧品類將列入未來稽查重點,確保消費者健康與權益。

除了傳統的布偶、玩具,坊間夾娃娃機台也出現許多小香水、護手乳、眼影、洗面乳等化妝品項。食安處表示,查獲娃娃機台內標示不清或來源不明的化妝品,已要求業者下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依法辦理,抽驗的產品會進一步送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避免消費者受害。

食安處提醒,化粧品外盒包裝或容器,應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明顯標示「產品名稱」、「製造廠(進口商)名稱、地址」、「用法」、「批號或出廠日」、「全成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等項目,且不得有誇大或涉及療效宣稱,不符規定可處負責廠商1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已於107年5月2日公告,新法實施後,化粧品標示不符規定的罰鍰已提高至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呼籲業者設置夾娃娃機台前應瞭解相關規定,以免觸法受罰。民眾應避免使用來源不明、標示不清的產品,恐損害自身健康與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