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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航機師主張改飛航執勤時間 交通部:不認同

交通部政次王國材表示,他是第一次聽到用飛航執勤時間來計算,他不能認同。(中央社資料照)
交通部政次王國材表示,他是第一次聽到用飛航執勤時間來計算,他不能認同。(中央社資料照)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華航機師罷工進入第三天,對於華航機師訴求8小時航班應改3人派遣,交通部政次王國材10日表示,他是第一次聽到用飛航執勤時間來計算,他不能認同,因為國際各家航空公司在規範航班人力派遣時,都是以飛航時間為依據。

機師工會8日清晨6時啟動罷工,勞資雙方9、10兩日接連協商仍無共識。據了解,勞資雙方協商「卡關」,關鍵在於雙方計算工時認定不同。工會主張以飛航執勤時間(Flight Duty Period, FDP)為準,包含執勤前報到準備與飛機降落後等,作為計算工時,但華航認定飛航時間(Flight Time,FT)為基準,且堅持飛航時間8小時以上才派遣3名機師,也導致協商破局。

王國材表示,他是第一次聽到採用飛航執勤時間來計算,也是第一次聽到機師工會這樣訴求,他不認同,因為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均以飛航時間計算,國際民航法規也沒有納入值勤時間,更何況班次不同、值勤時間也不同,且差距甚大。

他表示,如果按照工會一開始的訴求,8小時航班包含2.5小時值勤時間,等於飛航時間只有5.5小時,恐怕所有航班都要3人派遣。雖然工會最後同意只談飛行時間,但仍堅持7小時以上3人派遣,因此勞資雙方沒有共識。

王國材強調,華航、長榮機型差不多,遵循規範也相同,華航已經優於長榮,但工會要求8小時再降到7小時,華航確實有困難。事實上,工會會員也清楚,希望工會趕快回來。工會訴求還有許多重要課題,交通部與華航也都準備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