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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團籲:代理教師聘期應完整一年

【記者張原彰/台北 報導】全台代理教師約2萬名,其中1.5萬名未獲完整1年聘期,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13日表示,有10個縣市聘約只給10個月,等同代理教師有2個月無薪水,目前金門縣、嘉義市願意給予1年聘期,他們給予肯定。

據全教總的調查,金門縣具體達成各類代理教師均給完整聘期,而嘉義市市長黃敏惠則已承諾下學年度開始就會給完整聘期,他們給予5星的肯定。

全教總表示,雲林縣、南投縣、苗栗縣、台東縣、花蓮縣等縣市,無論是何種類型代理教師,都只有給予10個月又多幾天的聘期,漠視代理教師的權益,應該予以譴責。

全教總表示,大部分的代理教師是因為政府控管教師員額因而僅能做一年算一年,每年都要煩惱暑假2個月沒薪水,但承擔的工作和職責和一般教師無異,本該和一般教師享有同樣的待遇和工作條件。

全教總表示,每年約2萬名代理教師,推估其中1.5萬名都無完整一年聘期,希望各縣市能比照跟進金門縣和嘉義市,讓所有代理教師一視同仁,獲得相同待遇和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