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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首創母性健康保護「模範事業單位」選拔

【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全國首創於今(108)年8月中舉辦「母性健康保護守護聯盟-模範事業單位選拔」活動,鼓勵事業單位落實母性健康保護措施,兼顧女性勞工母性保護與就業平權,將以母性保護計畫訂定與執行、危害預防、友善職場營造及福利措施等多面向進行評比,由桃園市勞動局所屬勞動檢查處評選出代表桃園市的母性健康保護模範事業單位。

桃園勞動局長陳靜航表示,職業安全衛生法於103年增修第30條及第31條,規定雇主對於妊娠中或分娩後未滿一年之女性勞工,應禁止從事有害性工作,以及規定對該員工應採取之危害評估、分級管理、工作調整等健康保護措施。為促使事業單位落實相關措施,勞檢處除實施勞動檢查外,將透過模範事業單位選拔,以建立事業單位標竿學習對象。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製造業科長蘇志翔指出,桃園市勞動力人口男女比例約為1.2:1,整體產業發展仰賴女性勞動力的投入,營造女性勞工身心健康的友善工作環境,並兼顧母性保護與就業平權為現今重要議題。希望以活動來鼓勵事業單位落實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措施,並透過模範事業單位擔任領頭羊角色,供其他事業單位學習,營造桃園市性別平等的健康職場文化。

蘇志翔說,「母性健康保護守護聯盟-模範事業單位選拔」首次舉辦就集結了桃園市知名化學廠、汽車製造廠、半導體廠、醫院及百貨業者等10家事業單位競相參選。選拔將分製造業組及其他行業組2組進行書面審查及現場訪視,預計於108年9月中旬前完成決選出3家模範事業單位,獲選之事業單位將於10月份進行公開表揚,未來將邀請獲獎事業單位辦理講座分享母性健康保護實務,共同提升桃園市母性健康保護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