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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破馬嫌等22人涉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發言人為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長林志誠。(刑事警察局提供)
發言人為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長林志誠。(刑事警察局提供)

【記者林寶雲/新竹報導】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第二隊與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日前接獲檢舉人提供情資,陳指某立法委員候選人馬姓樁腳涉嫌以現金賄選,因案情重大,立即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遴派廉股黃依琳檢察官指揮擴大偵辦。

經4個月偵查,於109年1月8日偕同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刑事警察大隊、法務部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及移民署新竹市專勤隊等單位,執票前往新竹縣市地區展開同步搜索、傳喚行動,查獲立委參選人研討會手冊、手機、紅包袋(28個各裝新臺幣100元,共2,800元)、賄選金8,000元、宣傳單76張、競選文宣、競選背心2件、手抄名冊、有價證券等贓證物,並分別傳喚馬姓等22名犯嫌到案,全案經偵訊後,以涉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罪嫌帶予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複訊,檢察官認為有深入追查相關賄選資金來源、上游樁腳及該平地原住民立委是否涉案,並認為該名樁腳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該管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賄選物品。賄選物品。(刑事警察局提供)

警政署為闡明「嚴查賄選」、「嚴防假訊息影響選舉」、「防制選舉暴力」、「防制選舉賭盤」、「阻絕境外資金」等五大查賄工作重點,將持續嚴查利用金錢、暴力影響選舉是類案件,以整飭社風,向社會大眾展現確保公平、公正、乾淨選舉之決心。

2020總統及立委選舉,為防制賄選、暴力、假訊息介入選舉,全台相關單位不斷加強向民眾宣導反賄選,告知相關法律及檢舉途徑,期望大選期間,能有效防止賄選、暴力及假訊息介入,淨化選舉治安。檢舉賄選獎金最高1,500萬元,最低1,000萬元,呼籲選民切勿收賄,以免涉及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