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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港專案兩大重點:「攬才」功能&港人入臺後才適用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18日召開記者會,公布「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記者陳柏州/攝影)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18日召開記者會,公布「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李怡欣/臺北報導】陸委會主委陳明通18日公布「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不只鎖定「遭到政治迫害的港人」,也包含延攬香港學生、專業人才、國際企業來台,專案可提供就學、就業、投資創業、移民定居等諮詢及協處服務,「希望協助在港資金及專業人才轉進臺灣,參與臺灣經濟發展」。 專案重點放在「攬才」,而非外界關注的「政治難民」。陳明通強調,專案是「支持(Support)而非救援(Rescue)」,必須人進來台灣後,才能啟動必要協助。此外,陳明通也說,檢視目前現有法規,已足提供援助,因此不會修法,因此港澳條例實行細則25條並不會更動。

陳明通18日在港人援助專案發佈會上表示,專案提供港人必要協助,以跨部門、政府挹注經費,對「進入臺灣、有需協助之港人」,提供親切便捷諮詢服務及基本照顧協處。

陳明通對外說明的重點在於,援港專案管理三種對象,第一進來唸書有專才者,第二進來台灣投資或跨國企業(不含陸資)。第三種專案管理對象才是依「港澳條例」18條,因政治影響自由受到危及者。將以「專案、個案」形式,提供上述第三種港人在台基本生活照顧 ,包含已入境台灣的港生(反送中期間的勇武者),如經許可在臺停留或居留,可進一步協助在臺就學、就業;港人在台唸書畢業後,也有一年時間可留下來找工作,未來再循臺灣法令,申請長期居留或入籍;不能被安置的,也可協助轉往第三地。以上生活照顧費由政府出。

為避免「假入境、真滲透」,杜絕不法移民或黑心代辦中心「趁機作亂」,陸委會新成立「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專案辦公室,對接目前台灣在香港的「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策進會)」,執行公私協力的「官方唯一」的支持港人專案來台「單一窗口」,確保「一條龍式」的服務。

辦公室設置主任、副主任各 1 人,下設「諮詢服務」、 「專案管理」及「行政庶務」等 3 個分組。初期人力,除了陸委會港澳處,還會有其他部會的支援人力,外聘約10多人,專案辦公室主任與副主任人事,陸委會並未透露。

專案辦公室自7月1日開始營運,地址位於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7巷17 弄2號3樓,記者檢視發現,目前現址就是「台灣民主基金會」大樓。

根據陸委會提供的新聞資料顯示,該專案辦公室的三組業管職能,分別為:第一組「諮詢服務」,專責客製化就學就業、 投資創業諮詢,還有移民定居諮詢及 「其他諮詢」(人道援助及關懷),確保「一條龍」式服務。

第二組「專案管理組」有四項工作重點,第一、以個案、專案方式,專責人員負責協助港人在臺投資、創業、專才、 就業、就學之專案管理;第二、整合民間力量,關心港人在台就學、就業與生活問題,這部分由「政府出資」委由民間單位來做,不會採取難民式「集中安置」管理手段。第三、對於適用「港澳條例」18條的港人,會協同相關部會個案審酌,公私協力協助辦理;第四、協助跨國企業及國際法人團體來臺投資營運。

第三組「 行政庶務組」處理人事、會計、採購、網頁維護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