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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分署執行酒毒駕裁罰 逾52 萬全額徵起

 酒駕義務人曾姓男子的配偶到場繳款。(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 提供)
酒駕義務人曾姓男子的配偶到場繳款。(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 提供)
【記者方金媛/高雄報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強力執行酒毒駕裁罰專案,其中3名酒駕義務人及2名毒駕義務人,共被裁處52 萬3,700 元,經高雄分署強力執行後,全額徵起。  

曾姓男子,現年46 歲,居住在左營區漢神巨蛋附近,無照駕駛重機,且經酒測值超標。名下有大樓三戶,但其對108,000 罰鍰卻置之不理,經高雄分署發文查封曾男名下不動產,曾男仍不願積極處理,之後書記官到義務人住處,表示將在其豪宅張貼封條,曾男立刻繳清罰鍰108,000 元。 

侯姓男子,現年50歲,居住在鳥松區,於聖誕節時喝酒遭警察臨檢,無照駕駛,且經酒測值超標,經高雄分署發文查封於鳥松區透天厝,侯姓男子立刻繳清罰鍰 105,600 元。  

吳姓男子,現年67歲,居住在前鎮區,滯欠酒駕罰鍰,因無力一次完納,吳男家人帶錢前往交通裁決中心代為清償全部罰鍰130,100 元。 

陳姓男子,現年44 歲,居住於鼓山區,因吸食毒品精神恍惚,騎乘重型機車遭到警察攔下開罰 9 萬元罰鍰,經高雄分署扣押陳男銀行存款,仍不積極繳納,待高雄分署查封陳男位於美術館區之豪宅後,陳男始乖乖繳清罰鍰9 萬元。  

楊姓男子,現年51 歲,目前因毒品案件入監服刑中,無力清償9萬元毒駕罰鍰,因此名下房屋被查封,其母親替其清償全部罰鍰。 

高雄分署表示,針對酒毒駕的裁罰案件已經規劃執行專股,並與高市府交通裁決中心成立聯繫窗口,逾期未繳則立即分案執行。望透過強制執行財產的方式,讓酒駕與毒駕義務人付出沈痛代價,進而讓民眾有所警惕,有效杜絕酒駕與毒駕歪風,為所有用路人留一條安全回家的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