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地方 桃園

亂報志工誤餐值勤講師費帳 桃園里長夫婦涉貪

【記者徐乃義 /桃園報導】桃園市龍潭區羅姓里長與邱姓妻子遭控告在2019、2020年間辦理關懷據點活動與經費核銷過程,涉嫌私刻印章以劉姓等9名志工名義向區公所申領誤餐費,還以相同方式向板新水廠申請交通志工執勤費,桃園地檢署調查時,羅姓里長與邱姓妻子坦承以不實單據詐領志工誤餐費等,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指出,羅姓里長2019、2020年間協助辦理里內關懷據點活動與經費核銷等事項與活動講師費用,利用市府每年補助關懷據點之志工補助費2萬5千元與衛福部補助3萬元共計5萬5千元,可申請包括志工保險費、誤餐費、交通費與背心費用等,志工誤餐費以每人每天80元額度,但須檢附工出勤記錄與誤餐費印領清冊核銷,但羅姓里長利用職務上之機會,幫劉姓等9名志工私下代刻印章請領誤餐費,製作2019年1至9月個月志工誤餐費印領清冊,再向區公所申請補助,經費核撥至羅姓里長帳戶內,影響區公所對於關懷據點志工誤餐費核銷管理之正確性。

羅姓里長以該里位於板新水廠水質水量保護區內,可申請水源保育與回饋計畫經費,向區公所申請12名志工交通指揮值勤補助、每人得支出600元,涉嫌偽刻志工印章與簽名領據向區公所申領核銷,另以辦理活動聘請莊姓等3名志工開課講師費用,以代墊方式支付講師費為由,偽刻3名志工印章向區公所詐領講師費用等,共約5萬元。

羅姓里長與邱姓妻子坦承未經志工同意偽刻印章,製作不實單據向區公所詐領誤餐費,也未核發誤餐費、講師費等,檢察官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偽造變造私文書罪嫌與公文書不實登載等罪嫌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