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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充電樁功率低 立委促提高規格

立委林俊憲(左)16日舉行記者會,提醒國道服務區充電樁建置應提高規格,跟上電動車發展趨勢。(中央社)
立委林俊憲(左)16日舉行記者會,提醒國道服務區充電樁建置應提高規格,跟上電動車發展趨勢。(中央社)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近年國內電動車銷量增加,電動車發展越來越普及,不過立委林俊憲16日指出,高公局在國道服務區充電樁建置上的做法保守,且不了解電動車發展,在新標案中開出60kW(千瓦)的低標,遠低於主流的200kW。對此,高公局回應,未來會把功率提高納入招標考量。

林俊憲在記者會上表示,國內電動車銷量在5年內成長9倍,且國發會提出2040年市售車全面電動化的目標。市場和政策都已經明確朝電動化方向前進,但基礎設施需求卻未獲得重視。

他指出,高公局在新一批國道服務區充電樁建置標案中開出60kW的低標,不僅遠低於現行主流的200kW,更無法與正在普及的300kW以上充電樁相比。充電技術推陳出新,若無法在建置初期就採用現有最高規格,很快就會跟不上使用者需求。

他說,許多車主向他反映,國道服務區的充電樁功率為200kW,但卻配備價格和電流均較低的氣冷充電槍,無法追上最新的電動車充電性能。以特斯拉Model 3為例,雖然原廠最高功率為200kW,但服務區的充電樁無法達到這個數字,因為氣冷槍承受的電流不高,實際使用功率只有120kW。

林俊憲指出,高公局第二階段招標的標準與第一階段相同,令人無法接受,顯現高公局對電動車發展速度一無所知;且設置後的特許經營年限為8+4年,現在就已落後,何況2030年可能突破百萬輛電動車,若充電速率過低造成使用率低落,是浪費公共資源。

林俊憲以美國為例,拜登政府撥款50億美金補助建置充電站,並要求每個充電槍至少應具備150kW的功率,若以同樣標準來看,國道服務區目前一樁雙槍的配置,至少要有300kW,是招標規格的5倍,這是美國政府的「超前部署」。

對此,高公局表示,2024年以前的第三、四期會建置更多充電樁,功率提高也會納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