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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新會期17日開議 21日處理普發現金

【記者吳旻洲/臺北報導】立法院長游錫堃10日召集朝野黨團協商,各黨團在數度爭論後達成共識,同意訂於2月17日開議,邀請行政院長陳建仁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詢,至於各界關注的發現金相關特別條例草案,將在2月21日表決處理。

立法院10日進行朝野協商討論新會期開議日,民進黨總召柯建銘表示,開議日期各有主張14日、17日或21日,從國會全面改選的立法院第2屆到現在,新閣揆報到後,無論是當時游錫堃或謝長廷接任行政院長時,都沒有晚於2月底完成總質詢。

柯建銘建議,新會期可訂於17日開議,當天處理特別條例,21日行政院長陳建仁到立院施政報告並備詢,之後待政院通過特別預算送到立院審查,3月6日當週立院各委員會排審預算,約在4月11日表決預算,屆時「錢就發下去」。

不過,時代力量與民眾黨都主張,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新任閣揆應在就職後兩週內,向立院提出施政報告,要求陳建仁應依法在14日來立院施政報告。

不過柯建銘強調,過去歷屆新閣揆,包括蘇貞昌、賴清德、陳冲、張善政就任行政院長,都沒有在兩週內來立院施政報告,他也引用大法官342號解釋,只要在不違憲情況下,朝野同意就可以決定。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國民黨團希望發特別條例趕快通過、發現金,所以主張17日趕快開議、審查特別條例,通過後希望政院把特別預算趕快送來。

朝野黨團協商過程一度僵持,最終各黨團達成共識,17日為開議日,當天進行行政院長施政總質詢,21日院會處理特別條例;3月28日邀請捷克眾議院議長艾達莫娃於立法院議場發表演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