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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勤月票 中央最高補貼90%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為提升公共運輸運量,行政院日前拍板「促進公共運輸使用方案」,交通部9日表示,已經先將方案補助作業要點(草案)函送各地方政府先行參考,以便事先規劃並加速補助作業,其中在票價差額補貼方面,依照中央或地方主管不同,將補助50%到90%不等。

交通部表示,總統蔡英文日前公布「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交通部為依該條例規定辦理擴大公共運輸補貼,減輕通勤族群交通負擔,研擬「行政院促進公共運輸使用方案」,日前行政院院會已通過。

交通部指出,目前正研擬補助辦法報行政院核定,但為利地方政府可預為先行規劃,交通部9日已先將公路總局所研擬促進公共運輸使用方案補助作業要點(草案)函送各地方政府先行參考。

在公共運輸通勤月票部分,交通部表示,已與公路總局盤點規劃三大都會生活圈(北北基桃、中彰投苗、南高屏)月票原則,可採單一訂價或採「城際通勤月票」及「都市內通勤月票」兩種月票;其他縣市可依地區特性因地制宜規劃,可以單一縣市或與鄰近縣市結合規劃月票方案,便利民眾搭乘各類公共運具。

在通勤月票補助項目方面,交通部表示,包含電子票證製作費用、使用公共運輸通勤月票搭乘各類公共運具票價優惠差額,以及相關票證系統建置及程式開發與修改費用,其中票價優惠差額補助部分,中央主管的公共運具,由中央補助90%;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的公共運具,直轄市由中央補助50%,非直轄市由中央補助75%。

交通部強調,研擬的補助辦法尚需行政院核定後方可發布施行,各地方政府可先依目前提供補助作業要點(草案)進行研議規劃,以加速後續方案計畫申請提出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