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焦點

陳致中何時入監未定 解職不補選議員少一席

圖為陳致中資料照。(中央社)
圖為陳致中資料照。(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高雄市議員陳致中,被控開設海外帳戶協助其母吳淑珍隱匿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犯罪所得,最高法院26日駁回上訴定讞,依高等法院更二審判決需入監服刑1年。高雄地檢署表示,待收到北檢囑託函文後,承辦檢察官將依法進行到案入監執行程序。

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涉入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等弊案,被控指示陳致中夫妻2人以代號或紙上控股公司名義開設海外帳戶。陳妻黃睿靚2006年12月21日在陳致中陪同下,於瑞士美林銀行開立「Sorbona」、「Sorbona2」帳戶;吳淑珍胞兄吳景茂隔年則依吳淑珍指示,將相關犯罪所得匯入「Sorbona」帳戶,陳致中再將帳戶內款項轉入「Sorbona2」帳戶。

高院更二審依洗錢罪判決吳淑珍有期徒刑2年;陳致中1年、併科150萬元罰金;黃睿靚10個月、併科100萬元罰金,宣告緩刑4年。最高院26日撤銷吳淑珍有罪部分發回更審,並駁回陳致中夫妻2人上訴定讞。

雖然本案是經臺北地檢署起訴,由於陳致中的戶籍地、住居所地都在高雄,北檢將囑託高雄地檢署代為執行。雄檢27日表示,目前已接獲北檢事先通知,待正式收到囑託函文後,將分案辦理,並由承辦檢察官依法進行到案入監執行程序。

高雄市議會指出,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議員被判決有期徒刑確定,如果沒有宣告緩刑、可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等,將依行政院函示辦理解職,判決確定之日就是解職生效日;而由於陳致中並未被宣告褫奪公權,因此依《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其職務並不需要遞補,即便刑滿也無法復職,原本65席的高雄市議員將減少1席為64席。

對此,高雄市長陳其邁表示,陳致中在議會表現非常認真、努力,他在這一次的議員選舉裡面也獲得小港、前鎮區最高票,代表市民的肯定,但少了一席議員實際上也會對選民服務造成影響;而他放心不下的是鄉親的事情,市府會針對他過去所關注的一些地方建設的事項,包含大林蒲遷村、國道7號、小港機場改善等議題逐一落實。

不過,同選區的國民黨市議員陳麗娜表示,「聽媽媽的話沒有錯」,但成年人還是應該要有自己的判斷能力,畢竟品格與道德是現代社會民眾對於政治人物最基本的要求;身為民意代表,做社會上好的表率是第一重要的事情,若未來《選罷法》有機會修法規定「犯過刑案的候選人不具資格參選」,那從政者就更要重視品格、道德。

陳致中27日也發出千字聲明,提及吳淑珍因政治車禍癱瘓時他才就讀國小一年級,她總是自嘲這個遭遇是「被判無期徒刑而且不得假釋」,除了長年承受身心煎熬,更對官司牽連下一代感到自責;而他身為人子,為母受罪責是心甘情願。他強調,從政者都有心理準備,雖然12年來兩度遭解職,但他無愧於選民,他的服務處不會熄燈。◇